招标内容
一、招标条件
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尉氏县教育体育局委托,对尉氏县教育体育局2014年改善薄弱学校第三批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招标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尉氏县教育体育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有能力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尉氏县教育体育局2014年改善薄弱学校第三批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尉财采2015(031)号
建设地点:尉氏县洧川镇、朱曲镇、水坡镇、永兴镇唐庄四个镇
投资金额:4.7万元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在法律和财务方面独立,并与招标人无任何隶属关系;
3.2投标人必须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投标企业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为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必须在本单位注册;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不符合投标资格的将被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3.6投标人须办理由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含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须在两个月有效期范围内)。
四、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15年 4月 20日至4月 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3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尉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西楼二楼 (尉氏县城福星大道天泰广场西邻开源机械厂院内)进行报名,同时领取招标文件,300元/份,售后不退。
4.2报名时投标人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及注册证书、企业注册地检察院开具无行贿犯罪查询记录证明(必须是两个月有效期内的)。以上证件要求提供原件留复印件2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其中授权委托书留原件)。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其他相关网站转载只供参考,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尉氏县教育体育局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13503488899
招标代理: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冯先生 叶先生
联系电话:0371-55153019 15617444136
2015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