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氏县中医院县二院合并搬迁新建项目监理二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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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氏县中医院县二院合并搬迁新建项目监理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分类:其他招标工程专业分类:其他工程

卢氏县中医院县二院合并搬迁新建项目

监理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卢氏县中医院县二院合并搬迁新建项目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项目资金和自筹资金,且已落实到位。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卢氏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委托,对该项目监理进行二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卢氏县中医院县二院合并搬迁新建项目监理。

  2.2项目编号:lsxzyyjl-2017

  2.3工程概况:卢氏县中医院、县二院合并搬迁新建项目占地面积122.42亩,总建筑面积132231.65㎡,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11380.63㎡、地下建筑面积20851.02㎡。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建筑面积115071.65㎡,其中地上建筑面积94220.63㎡、地下建筑面积20851.02㎡。包括:门诊医技楼建筑面积在33575.82㎡,4层;病房楼建筑面积34915.38㎡,15层;公共卫生服务中心建筑面积3945.96㎡,4 层;制剂楼建筑面积4080.37㎡,4层;后勤综合楼建筑面积8196.20㎡,8层;传染病专科楼建筑面积3984.34㎡,4层;精神病专科楼建筑面积4750.56㎡,4层;锅炉房建筑面积400㎡,1层;液氧站建筑面积100㎡,1层;垃圾中转站建筑面积200㎡,1层;门卫建筑面积72㎡,1层。二期建筑面积17160㎡。包括:建设颐养楼1栋,建筑面积17160㎡,12层;购置医疗设备135台(套)。

  2.4建设地点:卢氏县城南区,新建南路西侧、洛河南岸以坝代路南侧照村庵底组。

  2.5监理服务期:施工工期+1年保修期。

  2.6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及保修期阶段内工程监理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3投标人近三年(2014年3月1日至今)具有类似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4投标人2013年以来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

  3.5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须具有建设部颁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同时提供本单位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

  3.6投标人应提供企业注册地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查询证明(若当地工商管理部门不办理此项业务,投标人自行出具承诺书,承诺本企业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

  3.7投标人应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显示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对象: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查询时间应在招标公告发布至开标期间内);

  3.8投标人没有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9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4月19日至2017年4月25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国家规定上班时间),到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报名。

  4.2报名时需提供资料: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只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拟派项目总监的监理工程师注册证(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身份证、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5、委托代理人及拟派项目总监的社保缴费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投标人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原件及复印件;

  7、2013年、2014年、2015年度财务报表原件及复印件;

  8、提供“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查询结果页面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以上资料的复印件需提供两套并逐页加盖企业公章,另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只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一套,用于卢氏县检查院查询行贿犯罪档案资料使用。

  4.3招标文件获取:凡通过上述报名者,在报名时间内到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领取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招标文件售价 500元/套。

5.投标保证金

  5.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数额:人民币陆万元整(¥60000.00元)。

  5.2单位名称: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

行:河南卢氏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

         号:0940  1001  1000  00011

         号:4025  0540  0012

  5.3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从投标单位基本帐户转至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专用帐户并在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财务换取投标保证金收据,收据复印件应当制作在投标文件中。

  :投标单位递交投标保证金时请注明项目简称或项目编号,银行转账,以到账时间为准,请投标人自行考虑时间,若过时未到账,为无效报名。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5月161100分,地点为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及招标信息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卢氏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联系人:张建立

    话:0398-7873386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三门峡市崤山路西段明珠科技楼三楼325室     

  联系人(电话):熊璟雯 孙海毅 18539809323 0398-2992894

  电子邮箱: bjjhrzsmx@163.com

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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