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内容
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受北京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中澳旅游年北京旅游推广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中澳旅游年北京旅游推广项目
项目编号:bjjf-2017-51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超
项目联系电话:61769727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外大街28号
联系方式:8515710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67169727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90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2017年是中澳旅游年,2月24日在北京举办了中澳旅游年开幕式。根据国家旅游局2017年全国旅游市场工作会精神,要求各地旅游局借旅游年之机在澳大利亚开展多种形式的旅游推广活动。
2016年年底,我委与我驻克莱斯特彻奇(也称基督城)总领馆取得联系,总领馆希望我委能够加强在当地的宣传。
中国和东盟是好邻居,好朋友。2016年9月,李克强总理出席第19次中国-东盟领导人峰会,会议上与各国领导人发表声联合声明2017年为“中国—东盟旅游合作年”。2017年3月,国家旅游局在菲律宾首都马尼拉举办旅游年开幕式。
基于以上情况,北京市旅游发展委员会拟于5月在上述三国举办北京旅游推广活动。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包括法人、其他组织、自然人等。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3、凡受托为采购本次招标的服务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公司,不得参加投标。4、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4.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4.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4.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4.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4.7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5、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人: 否 ;6、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否 。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69.7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4月18日 09:00 至 2017年04月24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705室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报名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5月08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5月08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44号5层503a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投标报名需携带:
1、法人营业执照、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三证合一企业无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
2、购买招标文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
3、近半年任一个月缴纳社保(含医保)记录(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
4、近半年任一个月缴税证明(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
5、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上关于本单位信用详情截图(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出之日至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日任意日期均可),凡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类似项目业绩一个(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库[2006]90号、国办发[2007]51号、财库[2011]18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