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内容
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延安市国家税务局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陕西省延安市国家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空调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均可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陕西省延安市国家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空调工程施工
二、采购项目编号:sczc2017-zb-484/3
三、采购人名称:延安市国家税务局
地 址:延安市宝塔区嘉岭路5号院
联系方式:0911-2966167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西安市高新二路2号山西证券大厦楼
联系方式:029-85257505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本项目为:本次招标内容为现有空调主机的维护保养,空调风机系统的安装、调试,验收合格等达到合同要求,交付发包人使用,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工期:40日历天,质量标准:合格。
项目用途:陕西省延安市国家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空调工程施工
项目性质:财政拨款
采购预算:164.4万元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是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出具营业执照(事业法人证);
2、投标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授权代表本单位证明(投标截止前三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或劳动合同);
3、投标人须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省外建筑企业需在陕西省建筑市场一体化平台企业库中)
4、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拟派本工程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省外建筑企业需在陕西省建筑市场一体化平台企业库中)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八、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17年4月17日至2017年4月24日17:00时止(工作时间)
2、 地点:西安市高新二路2号山西证券大厦21楼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四楼财务部
3、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若需邮购,需附加50元邮寄费。
九、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5月10日下午14:30
2、投标、开标地点:西安高新二路山西证券大厦21楼第九会议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采购项目联系人:孟 凌 宋 沛
联系方式(电话/传真):029-85257505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西安南郊支行营业部
账号:102061183148
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