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汝州市沃土大厦项目设计已由相关部门以“汝发改[2017]61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已落实。河南英华咨询有限公司受汝州市鑫沃土土地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的委托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汝州市沃土大厦项目设计;
2.2采购编号:汝财招标采购(融)-f-2017-024
2.3建设地点:汝州市朝阳东路以南、交投大厦西侧;
2.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5设计周期:45日历天;
2.6质量要求:符合现行设计规范、规程、规定等;
2.7招标内容:方案设计及施工图设计;
2.8标段划分:本次共划分1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格要求
1.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1.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
1.3、投标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另需提供缴纳近一年社会保险证明。
1.4、投标企业自2012年1月1日以来,具有建筑面积不少于20000平方米类似项目设计业绩至少一项(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原件);
2、具有近三年(2013年度、2014年度和2015年度)经审计合格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的,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提供相应年份的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
3、投标人需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在投标报名结束后,由代理机构直接向检察机关进行汇总查询,查询结果在评标时提交评标委员会使用。投标人应按要求另行提交查询所需的必要资料加盖公章(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查询申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四、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4月 17 日至2017年4月 21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携带身份证、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缴纳近一年社会保险证明等原件;以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所需的其他资料原件及所有复印件两套(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到汝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受理大厅201 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
投标单位对报名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出具材料真实性承诺书)。报名时代理机构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投标单位的信用记录。
所有潜在投标人、供应商(以下简称投标人)在报名前需先在汝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rzggzy.com)点击供应商登陆(申请),进入新页面后点击右上角(企业注册)注册账号,投标企业注册后,需现场携带营业执照(三证合一)、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提交资料真实有效承诺书,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到相关业务科室核对。(具体流程联系河南英华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肖先生,15738153925)
注:1、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单位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2、报名时提交的相关报名资料应与开标时一致。所有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投标人应将相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资料不完整、不清晰的报名申请资料,工作人员将不予接纳,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报名时可携带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但须提供“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查询信息的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7年 5 月 17 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地点:汝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01 开标室;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
采购网》、《汝州市政府采购网》、《汝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汝州市鑫沃土土地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麻先生
联系电话:13639803133
代理机构:河南英华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肖先生
电 话:15738153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