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内容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鹿邑县财政局2016年玉米主产县一次性补助资金项目已经批复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鹿邑县财政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及要求
2.1项目名称:鹿邑县财政局2016年玉米主产县一次性补助资金项目;
2.2项目编号:鹿采购【2017】0324号;
2.3建设地点:鹿邑县境内;
2.4项目概况: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等。
2.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内容;
2.6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七个标段。
一标段:规划36m机井、维修现状机井、混凝土井堡、机井水泵安装;
二标段:输水工程、机井水泵购置;
三标段:输水工程;
四标段:电力配套工程;
五标段:规划4m宽田间道、栽植泡桐(胸径4cm)、道路标志牌;
六标段:规划4m宽田间道、栽植泡桐(胸径4cm)、道路标志牌;
七标段:规划4m宽田间道、栽植泡桐(胸径4cm)、道路标志牌、主要标志牌。
2.8质量要求: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一、二、三标段:投标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不含临时)及其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四标段:投标人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不含临时)及其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五、六、七标段:投标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或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不含临时)及其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各投标人只允许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一个标段投标报名。
3.4投标人须提供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含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人,查询日期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
3.5投标人须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查询的信用记录截图;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4月17日起至 2017年4月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在鹿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投标报名携带资料:
报名单位须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近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近三个月纳税证明、2015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一至七标段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及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信用记录截图、受托人身份证,以上证件要求出示原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资质证书副本不需出示原件)。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标段,售后不退,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授权委托书。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鹿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鹿邑县财政局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0394-7222467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卓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东风路与文博东路交叉口正弘蓝堡湾二期7号楼三单元2604室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0371-65712062-803 18539914916
邮 箱:hnzxzb007514@163.com
监督部门:鹿邑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电话:0394-7187182
2017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