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宝市产业集聚区豫灵产业园上屯城中村改造项目招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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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宝市产业集聚区豫灵产业园上屯城中村改造项目招商公告

招标分类:其他招标工程专业分类:其他工程

 

   为了依法、有序、稳妥实施好灵宝市产业集聚区豫灵产业园上屯城中村改造项目,按照灵棚改指[2016]09号文件《灵宝市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安置房代建管理办法》,决定对灵宝市产业集聚区豫灵产业园上屯城中村项目进行公开招商,欢迎国内广大有资质和能力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前来参与。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商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灵宝市产业集聚区豫灵产业园上屯城中村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xdec-lb2017-10
二、招商项目简要说明
灵宝市豫灵镇镇区东至金镇路,西至金山路,南至金镇路,北至亚武路;项目概算14200万元;总建筑面积 78246㎡。
三、招商内容
本项目拟开发建设的主要内容:项目的土地征用、建设、运营及移交等(详见招商文件)。
四、资格要求
1、意向投资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
2、拟派的项目经理应具有相应类似的工作经验。
3、意向投资人具有与该项目相匹配的相应的经济投资能力,近三年内经营活动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意向投资人商业信誉及财务状况良好。
5、意向投资人2014年以来具有类似业绩。
报名提供下列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两套):
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及本人(或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② 拟派的项目经理应具有相应工作经验;
③ 2014年—2016年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资料;
④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资金和项目合作能力的证明材料(以投资单位基本账户存款证明及资信证明书为准);
⑤ 企业注册所在地或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本证明两个月内有效);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无商业贿赂及不正当竞争行为查询证明或承诺书(注:本地到营业执照注册地开具;三门峡以外的出具承诺书应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⑥ 2014年以来类似业绩两份(以投资额两亿以上项目为准)。
五、报名和招商文件领取
1、时间:2017年3月28日-2017年4月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招商文件费:意向投资人领取招商文件时收取;招商文件费1500 元/份,售后不退。
3、地点:灵宝市振兴路北段西侧豫西股份有限公司院内办公楼五楼河南兴达灵宝项目部办公室。
六、响应文件的递交
响应文件递交的时间及地点:详见招商文件;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招商人不予受理。
七、投资保证金要求
本次投资保证金要求:详见招商文件。
八、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等网站上发布。
八、联系人
招商人:豫灵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何先生  
联系人手机:13939815991  
代理机构: 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张先生   
联系电话: 0398-8863810
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 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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