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郑州市惠济区市政管理中心的委托,就惠济区张寨中转站垃圾压缩设备拆装至同乐中转站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单位参加谈判。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惠济区张寨中转站垃圾压缩设备拆装至同乐中转站项目
采购编号:郑惠财竞争性谈判(2017) 4 号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项目地址:郑州市惠济区境内。
采购内容:将惠济区张寨中转站垃圾压缩设备拆装至同乐中转站,将原同乐中转站老化的设备报废处置,继续使用张寨中转站垃圾压缩设备。
资金来源:预算外资金
质量要求:保证将原设备无损拆装至同乐中转站后正常运转使用,且保证安全运行。
安装期:10日历天
采购预算:12万元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1、谈判响应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供应商应提供下列证明材料以证明其满足以上要求:
(1)供应商必须具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书;
(2)2015年度财务状况资料(公司成立年限不足的企业应提供其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 供应商经营范围内须包含环卫、垃圾处理类设备的生产、销售、安装等;
3、 谈判响应人应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企业信用记录的网页打印件并加盖谈判响应人公章,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谈判响应人,不得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4 供应商须到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开具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须显示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姓名,且评标当日告知函在有效期内;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有关事项:
1、 报名时间:2017年 03月23日至2017年03月28 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节假日休息);
报名地点:郑州市文化路与优胜南路交叉口国奥大厦2209室;
2、 供应商报名时须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件、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以上证件资料须提供原件,留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授权书、书面声明留原件)。
报名人应保证其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3、谈判文件出售时间:2017年03月23日~2017年03月28日(上午8:30时~下午17:30时;谈判文件售价:100元人民币/份,售后不退;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03月30日9时30分
2、递交地点:郑州市文化路与优胜南路交叉口国奥商务22层会议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谈判时间及地点
1、谈判时间: 2017年03月30日9时30分
2、谈判地点:郑州市文化路与优胜南路交叉口国奥商务22层会议室。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惠济区政府采购网》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郑州市惠济区市政管理中心
联系地址:郑州市开元路8号f楼
联系人:霍先生
电 话:0371-63639521
代理机构: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文化路与优胜南路交叉口国奥大厦22层2209室
联 系 人:刘先生、黄先生
电 话:0371-63976168/0371-63976573
2017年03月 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