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内容
虞城县城区内河(响河、运河、牛河)治理项目规划设计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虞城县城区内河(响河、运河、牛河)治理项目规划设计已经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虞城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局,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青岛建通工程招标咨询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虞城县城区内河(响河、运河、牛河)治理项目规划设计
2.2招标编号:虞财采购【2017】033号
2.3建设地点:虞城县境内。
2.4设计周期:30日历天
2.5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一个标段
2.7招标范围:虞城县城区内河(响河、运河、牛河)治理项目规划设计;生态环境及河道整治、截污排污、道路硬化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工程量清单,相关配套设计以及工程竣工验收前的全部相关设计服务工作。
三、合格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2. 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含乙级)及其以上资质。
3. 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
4. 企业业绩:2014年1月1日以来至少具有1份类似(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5. 财务状况:201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4.1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及地点:2017年3月22日—2017年3月29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1:30时,下午15:00—17:00时,到青岛建通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商丘市归德路与南京路交叉口东北角宇鑫国际1号楼1单元2116室)进行报名。
4.2报名须知,报名时要求提供以下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法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设计业绩(以合同为准)、项目负责人职称证、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3.投标人资格要求”要求的其它资料前来报名,以上证件验原件留加盖公章复印件一份。
4.3投标人在开标时须提交企业注册地(或工程所在地)人民检察院或商丘市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记录证明 。(查询日期必须在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查询对象包含企业及法定代表人)
4.4投标人应自行支付招标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并承担相应的风险和责任,本次招标无投标补偿金,投标人递交的报名资料和投标文件不论中标与否,均不退还。
4.5、项目负责人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场报名,并留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
注:三证合一的投标企业需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4.6、招标文件售价:每套6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拟定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2017年4月14日上午9:00整。
拟定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商丘市巴黎时尚酒店(商丘市中州路与南京路交叉口西北角)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商丘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虞城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局
联系人:杜先生
电话:13937045581
招标代理机构:青岛建通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许先生
电话:0370-2656889 15603700819
2017年 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