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金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登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就登封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采购编号:dgk2017006
2.项目概况:登封市数字城市管理项目本期建设范围为登封市建成区范围内开展系统建设,总面积约20平方公里(东至郑少洛高速公路,西至禅武大道,北至环山旅游公路,南至郑少洛高速公路)
3.项目名称:登封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建设项目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采购预算:1430万元
6.工期要求:60日历天(含安装、调试、验收完毕)
7.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划分两个标段
第一标段:登封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建设项目购置与安装、安装及项目的运行维护
第二标段:登封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建设项目监理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一标段:
1.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提供2015年度审计报告、近三个月的纳税证明和社保证明;
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经营资格的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具备资格的投标单位可直接参与投标,也可将其资格授予其分公司(以当地政府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为准)使用参与投标,但须提供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资格授权文件。
4.投标人出具保证中标后在登封市市区建成区域范围内租赁不低于480平方米服务场地的承诺函。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第二标段:
1.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安装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第一标段:报名时请携带企业法人委托书、法人、被委托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副本)、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审计报告(2015年度)、近三个月的纳税证明、被委托人社保缴纳证明(由社会保障机构近期出具)及劳动合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保证中标后在登封市市区建成区域范围内租赁不低于480平方米服务场地的承诺函、行贿档案查询申请书(见附件)。
第二标段:报名时请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被委托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监理工程师证;被委托人及项目负责人社保缴纳证明(由社会保障机构近期出具)及劳动合同;完税证明(近三个月);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审计报告(2015年度);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详见附件);
报名时出示以上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叁份(复印件必须与原件一致,加盖公章并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
2、报名及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7年3月23日--2017年3月29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3、地址:登封市大禹路与崇福路交叉口格林酒店后院401室
4、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四、开标时间、地点
1、开标时间:2017年4月12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登封市易佰元酒店三楼会议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登封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登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登封市少林大道与守敬路交叉口西北角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371-67318860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金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0371-62799168 15093289076
地址:郑州市丰产路与经七路交叉口南100米路东中亨大厦713室
登封项目部地址:登封市大禹路与崇福路交叉口格林酒店后院401室
登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3月22日
附件:
行贿档案查询申请书
登封市人民检察院:
公司(申请单位名称)(电话: 固话: ),拟于 年 月 日,参加 年 月 日在 采购网或招标网公开发布的由 河南金泰招标代理有限 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名称)组织的 ( 业主单位名称)(电话: )的 (项目名称)项目招投标报名,现将本公司及法人 ;被委托人 ;项目负责人 相关资料复印件提交检察机关,请给予查询本单位或个人是否存在行贿犯罪记录。
(申请单位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