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内容
河南省宝州租赁有限公司关于宝丰县公共自行车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宝丰县公共自行车服务采购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河南省宝州租赁有限公司的委托,对该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报名并参加投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宝丰县公共自行车服务采购
2.2项目编号:ymhnzb170313
2.3项目地点:宝丰县
2.4采购及安装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25天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3.2. 供应商可为生产厂家或经厂家授权的代理商,经营范围与主要采购内容相适应,为代理商时必须提供公共自行车系统的制造商产品授权书及安装设备购买发票;
3.3. 本次所投报的自行车必须符合《gb3565-2005自行车安全要求》,提供相关检测报告;
3.4. 信誉要求:投标申请人须满足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 财务要求:2015年度以来财务状况良好(须出具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且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现场上网查验。
3.6. 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若有不良记录报名无效,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 投标人报名时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到现场并提交:授权委托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财务审计报告、缴税证明、社保证明、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的声明、相关检测报告、产品授权书、安装设备购买发票【注:除营业执照副本外,其他材料需提供原件查验并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套,法定代表人委托书留原件】;
如报名人不按上述要求提交报名资料,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报名。
注: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4.2报名时间:2017年3月20日-- 2017年3月24日(正常工作时间).
4.3报名地点: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的领取时间:2017年3月20日-- 2017年3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5.2、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7年4月11日10时00分。
6.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宝丰县政府采购网》、《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同时发布。
8、招标联系事项:
招 标 人:河南省宝州租赁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女士
电 话:15136931085
地 址:宝丰县兴华路76号院(原矿山救护队)
代理公司: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女士
电 话:0371- 86628880 18637560688
联系地址:宝丰县平宝路与中兴路交叉口路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