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内容
濮阳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扶贫开发渠村等两个乡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濮阳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扶贫开发渠村等两个乡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经濮县政【2016】37号文批准建设,前期准备工作已经完成,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招标人为濮阳县财政局,现委托河南省信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濮阳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扶贫开发渠村等两个乡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2.2、招标编号:xrzb2017030905;
2.3、工程地点:濮阳县境内;
2.4、资金来源:财政统筹整合资金;
2.5、招标范围: 施工标段: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内容;
监理标段:本项目施工阶段及质保阶段的全过程监理;
2.6、工 期:施工标段:60 日历天/标段;监理标段:施工工期+缺陷责任期;
2.7、质量要求:合格;
2.8、本项目所缴纳全部税金必须在濮阳县缴纳;
2.9、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25个标段;
第一标段:田间道路建设工程
第二标段:田间道路建设工程
第三标段:田间道路建设工程
第四标段:田间道路建设工程
第五标段:田间道路建设工程
第六标段:田间道路建设工程
第七标段:田间道路建设工程
第八标段:田间道路建设工程
第九标段:田间道路建设工程
第十标段:田间道路建设工程
第十一标段:田间道路建设工程
第十二标段:硬化渠工程
第十三标段:硬化渠工程
第十四标段:硬化渠工程
第十五标段:硬化渠工程
第十六标段:硬化渠工程
第十七标段:建筑物工程
第十八标段:建筑物工程
第十九标段:建筑物工程
第二十标段:机井工程
第二十一标段:机井工程
第二十二标段:清淤排水沟工程
第二十三标段:绿化工程
第二十四标段:井泵工程
第二十五标段:监理标
注:投标单位只能针对以上施工标段其中一个标段进行报名,同一家投标单位出现重复报名情况,按无效标处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第一至十一标段、第二十二至二十三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第二十三标段除外);
3.1.2、第二十三标段投标人须具有城市园林绿化贰级及以上资质;其余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1.3、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资格),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与本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具有在本单位缴纳的近一年社会保险(社保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险明细证明或单位缴纳社保的原始凭证,网上下载的无效,需提供网页截图及有效的查询方式以网上查询到的为准),且无在建工程,企业应出具无在建工程承诺书(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本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3.1.4、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与本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具有在本单位缴纳的近一年社会保险(社保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险明细证明或单位缴纳社保的原始凭证,网上下载的无效,需提供网页截图及有效的查询方式以网上查询到的为准);
3.1.5、施工员、材料员、预算员(或造价员)、安全员、质检员(或质量员)具有岗位证书或资格证书;且与本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
3.1.6、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应具有相应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1.7、企业2014年度、201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合格的财务报告,财务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新成立企业不足的按已有年份计算);
3.1.8、2014年1月1日以来企业和企业项目经理完成过100万元以上类似工程业绩各1份(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相关证明材料及中标公示网上截图及查询网址,以网上查询到的为准);
3.1.9、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县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出具告知函的时间须在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工程投标截止时间内有效,查询对象包括企业、企业法人、项目经理);
3.2、第十二至十九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3.2.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投标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2.3、项目经理具有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资格),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与本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具有在本单位缴纳的近一年社会保险(社保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险明细证明或单位缴纳社保的原始凭证,网上下载的无效,需提供网页截图及有效的查询方式以网上查询到的为准),且无在建工程,企业应出具无在建工程承诺书(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本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3.2.4、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与本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具有在本单位缴纳的近一年社会保险(社保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险明细证明或单位缴纳社保的原始凭证,网上下载的无效,需提供网页截图及有效的查询方式以网上查询到的为准);
3.2.5、施工员、材料员、预算员(或造价员)、安全员、质检员(或质量员)具有岗位证书或资格证书;且与本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
3.2.6、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应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2.7、企业2014年度、201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合格的财务报告,财务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新成立企业不足的按已有年份计算);
3.2.8、2014年1月1日以来企业和企业项目经理完成过100万元以上类似工程业绩各1份(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相关证明材料及中标公示网上截图及查询网址,以网上查询到的为准);
3.2.9、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县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出具告知函的时间须在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工程投标截止时间内有效,查询对象包括企业、企业法人、项目经理);
3.3、第二十至二十一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3.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3.2、投标人须具有凿井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3.3、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与本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具有在本单位缴纳的近一年社会保险(社保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险明细证明或单位缴纳社保的原始凭证,网上下载的无效,需提供网页截图及有效的查询方式以网上查询到的为准);
3.3.4、施工员、材料员、预算员(或造价员)、安全员、质检员(或质量员)具有岗位证书或资格证书;且与本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
3.3.5、企业主要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应具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3.6、企业2014年度、201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合格的财务报告,财务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新成立企业不足的按已有年份计算);
3.3.7、2014年1月1日以来企业和企业项目经理完成过100万元以上类似工程业绩各1份(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相关证明材料及中标公示网上截图及查询网址,以网上查询到的为准);
3.3.8、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县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出具告知函的时间须在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工程投标截止时间内有效,查询对象包括企业、企业法人、技术负责人);
3.4、第二十四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3.4.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3.4.2、投标人须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4.3、具有质量管理、环境管理以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4.4、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与本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具有在本单位缴纳的近一年社会保险(社保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险明细证明或单位缴纳社保的原始凭证,网上下载的无效,需提供网页截图及有效的查询方式以网上查询到的为准);
3.4.5、产品具有省级以上检测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书;
3.4.6、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县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出具告知函的时间须在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工程投标截止时间内有效,查询对象包括企业、企业法人、技术负责人);
注: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本次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
3.5、监理标段:
3.5.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5.2、拟派项目总监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5.3、企业2014年度、201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合格的财务报告,财务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新成立企业不足的按已有年份计算);
3.5.4、2014年1月1日以来企业完成类似监理业绩不少于1份(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中标公示网上截图及查询网址);
3.5.5、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县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出具告知函的时间须在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工程投标截止时间内有效,查询对象包括企业、企业法人、项目总监);
注: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投标人于2017年03月16日-2017年03月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濮阳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系统 (http://ztb.pyjsgc.com)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04月0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濮阳市中原路与振兴路交叉口向西100米路北阳光大厦;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万元整/标段;
6.2、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公司基本帐户汇入指定的帐户内,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过期不到账的按无效标处理。(特别提示:在转账单或电汇单用途栏中注明项目名称和标段名称的投标保证金)
户 名: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管理专用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濮阳阳光大厦分理处(或谢东小区分理处)
银行账号:41001510834052500586
行号:105502000357
保证金分配:投标人在完成转账后,登录《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管理系统》http://ccb.pyjsgc.com,选择对应的项目完成保证金分配。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保证金在银行之间划转所需要的时间,以确保其在截止时间之前到达指定账户。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和《濮阳市建设工程交易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濮阳县财政局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393-3338608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信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13346813321
濮阳县财政局
2017年03月16日
本招标公告解释权归招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