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考新区置业有限公司关于兰考县综合检验检测中心施工标段二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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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考新区置业有限公司关于兰考县综合检验检测中心施工标段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分类:其他招标工程专业分类:其他工程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兰考县综合检验检测中心项目已由豫直兰集服务【201701361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100%,招标人为兰考新区置业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英典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二次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兰考县综合检验检测中心

2.2建设地点:兰考县境内

2.3招标编号:ydzb17023

2.4项目总投资:约人民币 5000 万元。

2.5标段划分:共划分一个标段

施工标段: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所包含全部施工内容

2.6计划工期:210日历天

2.7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本次招标对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和正在承接的工程项目;对投标人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建筑专业高级技术职称且无在建工程和正在承接的工程项目;

   3.4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业绩要求:201411日以来,投标企业具有类似项目业绩(类似业绩指单项合同额在2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公共建筑施工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提供合同原件);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201411日以来具有类似项目业绩(类似业绩指单项合同额在2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公共建筑施工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合同须显示项目经理姓名,报名时提供合同原件)。

注:与企业业绩不累计计算

3.5本次招标对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注册地检查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开具日期应在投标报名开始当日至投标截止日前。

3.6本次招标对财务要求:有足够的能力完成该投标项目的施工任务。(提供20132014201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原件,须连续三年盈利。新成立的企业以成立之日起为准)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其他要求:参加报名的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须是本企业人员,需提供单位社会保险证明(证明必须是加盖20167月至20171月当地社保部门印章的单位集体或个人的查询明细表原件,除此之外的证明无效);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4.报名须知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315 日至2017 3 21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 ,下午13: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在兰考县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交易所(兰考县裕禄大道中段83号,原公路管理局院内东一楼信息大厅)报名、资格审查及购买招标文件。

4.2 投标人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证件:

施工标段:(1)依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豫建〔201638),投标报名企业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证照复印件以及加盖公章的“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企业备案信息。外省企业需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登记。

2)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有效的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报名期间内检察机关开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劳动合同、社保证明、无在建证明);项目技术负责人高级技术职称劳动合同、社保证明、无在建证明);企业及拟派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证明(合同)各一份;提供20132014201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原件,须连续三年盈利。新成立的企业以成立之日起为准;投标单位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等投标人资格要求中要求的其他材料。

以上证件须提供(1)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2)按要求提供验证原件,留复印件3套(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并加注日期和注明“供本项目投标使用”或“与原件一致”等字样)

注:未按要求提交上述文件的或提供的 文件不符合报名要求的,不予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及地点:2017315日至2017 321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 ,下午13: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在兰考县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交易所(兰考县裕禄大道中段83号,原公路管理局院内东一楼信息大厅)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图纸押金2000元(中标单位不予退还,未中标单位公示结束后五日内凭完整图纸及收据退还押金)

5.3开标截止时间前需向兰考县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交易所缴纳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

施工标段保证金:人民币 100万元;

    投标企业必须从公司基本帐户将投标保证金转至兰考县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交易所,并到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交易所换取收据,将收据、银行转账凭证及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附在投标文件中。

               收款单位:兰考县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交易所

               开户银行:河南兰考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号:00000104059410318012

                   号:402492501017

6.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及开标时间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17 4 6 日上午9 30 分,地点为兰考县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交易所(兰考县裕禄大道中段83号,原公路管理局院内西四楼开标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河南招标信息网》、《兰考县招投标中心网》及《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监督单位:兰考县纪委监察局

联系电话:0371-26992781

 发布单位:兰考县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交易所

联 系 人:尤先生           

联系电话:13223808816

招标单位:兰考新区置业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朱先生            

联系电话:13653852576

代理机构:河南英典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155378268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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