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内容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信阳市浉河区2016年新增政府专项债券扶贫柳林乡讲台村公路工程(重新招标)经由浉财预2016【10】号文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信阳市浉河区柳林乡人民政府,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河南宏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信阳市浉河区2016年新增政府专项债券扶贫柳林乡讲台村公路工程(重新招标)
2.2 招标编号:hxzbxy-20170313
2.3建设地点:信阳市浉河区柳林乡境内
2.4招标内容:讲台村2.5公里村级公里;
2.5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一个施工标段;
2.7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具有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4项目经理须具备国家注册贰级及以上工程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中级及以上职称,无正在施工和正在承接的工程项目工程。
3.5投标人近三年内无建筑市场不良行为。
3.6投标人须具有项目工程所在地或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法人代表人、项目工程经理、委托代理人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在招标公告发布日后开具有效)。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报名时间:请于 2017年 3月15日至 2017 年3 月 21日(法定节假日及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 12 时,下午 13 时至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
4.2投标报名地点: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公共资交易中心窗口(信阳市羊山新区新七大道与新十街交叉口)。
4.3投标单位须携带以下资料:
(1)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5)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6)税务登记证(副本);
(7)企业银行开户许可证
(8)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开具的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
(9)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职称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以上证件要求提供原件,留胶装成册的复印件1套(复印件须逐页加盖公章,其中授权委托书留原件)。
4.4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标段(均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2017年 4 月 11 日 下 午 14 :30分。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信阳市浉河区柳林乡人民政府
地 址:信阳市浉河区柳林乡
联系人:陈先生
电 话:18790088710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宏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信阳市羊山新区新五大街建业一号城邦一号楼5a17
联系人:时女士
电 话:0376-6507966
监督机构:浉河区财政局
联系电话; 0376-6312702
2017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