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内容
郑州力德招标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受宝丰县农业局的委托,就2014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二标段二次以公开方式进行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采购编号:bfzc2015—ag--05
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项目说明及标段划分:
二标段:复合肥一批
5、交货期: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
6、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7、投标人资质要求:
二标段:
(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十七条规定。
(2)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投标单位为生产商自身应具有产品质量检验室,每批次产品应附有逐批次的检测报告。经销商须提供产品检验报告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企业公章);
(4)投标单位须为生产厂家具有《化肥生产许可证》,经销商须提供《化肥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生产企业公章);
(5)投标单位为经销商则须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此项目的专项授权书。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投标单位应在报名时提供齐备的报名资料,报名结束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到宝丰县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统一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证明。
10、报名及招标文件的的获取
10.1报名时间: 2015年4月21日至2015年4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5: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
10.2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5年5月12日至2015年5月1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5: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
10.3报名及招标文件出售地点: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宝丰县城为民路18号)
10.4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套,纸质,售后不退。
10.5 报名时须携带:
二标段: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2)税务登记证副本;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6)被授权人身份证;7)具有产品质量检验室,每批次产品应附有逐批次的检测报告的证明文件;8)《化肥生产许可证》(经销商提供复印件);9)生产厂家出具的专项授权书;10)供应商出具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11)具有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1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相关证明材料。
注: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查验并提供2套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备案(复印件应按报名要求顺序用a4纸复印并装订成册),如有资料不齐全的或不符合要求的,将被拒绝报名,未按本报名须知报名的,一概不予受理。
11、投标文件的递交
11.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5年6月3日;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1.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2、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同时发布。
13、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宝丰县农业局
联系人: 赵先生
联系电话: 13623759158
招标代理机构:郑州力德招标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王先生
联系电话: 0375-6325888
2015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