闫庄镇易地搬迁建设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闫庄镇易地搬迁建设采购项目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嵩县闫庄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中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依据嵩购通【2017】023号计划批复,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名称:闫庄镇易地搬迁建设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g2017-023zf
3、项目概况:闫庄镇农业大厦建设(结构形式为框架结构11层,建筑面积约为5537.30㎡);闫庄镇滨河小区建设(图纸建筑面积5540.72㎡,地上7层)。
4、项目建设地点:嵩县闫庄镇。
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6、建设工期:240日历天。
7、预算金额:约2330.8万元。
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9、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10、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内容。
三、 投标人最低资格要求
1、须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企业营业范围符合本次招标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总承包贰级(含)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在报名单位注册满三年,不含临时执业证)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拟派项目经理无其他在建工程。
3、技术负责人和项目经理均须在报名单位注册并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评定职称满三年),且提供劳动合同及社保部门开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的2016年2月以来连续一年的社保证明。
4、须提供企业在2014年1月1日(以中标公示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20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业绩一份(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鉴定书和中标公示的官方网站截图)。
5、须提供十个关键岗位人员的岗位证书和在本单位缴纳的连续一年的社保证明、劳动合同 。
6、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投标的,提供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劳动合同,须提2016年2月以来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的连续一年的社保证明。
7、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单位报名不予接受。
8、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检察机关开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企业、企业法人、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被委托代理人),且查询结果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9、外省企业需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登记。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投标资格。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报名时提供的证件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审核,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拒绝,资格审查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四、投标报名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3月15日至2017年03月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d区二楼受理中心报名。
2、投标人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证件:
(1)依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豫建〔2016〕38号),投标报名企业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证照复印件以及加盖公章的“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企业备案信息。外省企业需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登记。
(2)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委托代理人(有效的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拟派项目经理(有效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证书、无在建证明、技术职称证、 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十个关键岗位人员有效的(安全、施工、质量、资料、测量、标准、造价、计划、统计、劳务)岗位证书及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技术负责人(有效的技术职称证、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企业类似业绩一份、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检察机关开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网上查询结果并加盖单位公章;企业近半年依法纳税的完税证明。
以上证件(2)要求验证原件,留复印件1套(复印件须活页装订);
注:上述报名资料投标人应对真实性负责,若提供虚假材料,依据投标法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并列入不良记录并取消报名资格。
五、 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出售时间:同报名时间。
2、招标文件出售地点: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d区二楼受理中心。
3、招标文件出售方式:现金支付。
4、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1000元/份,图纸1000元/份,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 4 月 11 日上午10时00分。
开标地点: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及《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同时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嵩县闫庄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党先生
联系电话:0379-66490006
招标代理机构:中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379-65506876
2017年0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