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内容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郑州东区心怡路-永平路、心怡路-站西二路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工程已由已由郑东新区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河南省郑州新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现对该项目建筑方案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⑴郑州市郑州东区心怡路-永平路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工程位于郑州东区心怡路以东、永平路以北区域,总用地面积为17004平方米,项目为地下二层公共停车场。
⑵郑州东区心怡路-站西二路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工程项目位于郑州东区心怡路以东、站西二路以北区域;总用地面积为12858平方米。项目为地下二层公共停车场。
2.2招标范围
郑州东区心怡路-永平路、心怡路-站西二路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工程建筑方案设计及中标后承担该项目的设计方案优化组合、补充、修改、完善,直至方案设计深度审查通过。
2.3标段划分及分包要求: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不允许分包;
2.4质量标准:
设计文件编制深度为方案阶段,具体要求按照《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执行,同时需达到政府管理部门报批报建的要求。
2.5工作周期:
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
3.2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和高级技术职称;
3.3业绩要求:
⑴企业业绩要求:2014年1月1日以来完成过地下空间或其他类似地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加盖甲乙双方骑缝章的设计合同、中标通知书);
⑵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2014年1月1日以来完成过地下空间或其他类似地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加盖甲乙双方骑缝章的设计合同、中标通知书);
3.4信誉要求: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在郑东新区范围内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最近三年内企业未发生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等问题,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在郑东新区范围内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5具有企业注册地或工程所在地区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涵盖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以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以后开具的为准,经查询有贿犯罪的将取消投标资格;
3.6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理人须提供劳动合同和报名单位2016年1月以来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3.8企业相关主体【包括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事项
4.1凡有意申请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3月14日至2017年3月20日下午17:00时前,登录“郑州建设信息网(http://www.zzjs.com.cn)”,查看“招标公告”专栏,凭企业身份认证锁进行网上投标报名(尚未办理企业认证锁的,需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2、企业资质证书;3、法人委托书;4、经办人身份证。至郑州市建委主楼710房间办理。咨询电话:0371-67171613、0371-67188800)。
4.2现场查验:已经办理网上报名的投标人请携带4.3条款要求的报名资料原件和复印件于2017年3月2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时郑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一楼大厅报名处(郑州市工人路与淮河路交叉口向西300米郑州市建委院内)进行现场查验(未进行现场报名者,网上报名无效,未在网上报名的不接受现场查验)。
4.3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报名时出示原件,留存装订成册的复印件一套(所有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投标人应将有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复印件应加盖公章,经核对复印件无误后原件退还。
4.3.1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法人身份证或及被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人在报名企业缴纳的社保证明;
4.3.2企业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已办理“三证合一”单位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4.3.3 企业有效的资质证书副本;
4.3.4拟派项目负责人有效的注册证书、职称证;
4.3.5企业及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
4.3.6针对本公告3.4项的承诺书(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4.3.7提供地区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以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及以后开具的方为有效,内容涵盖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
4.3.8“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需及股权变更信息;
4.3.9投标人需提供可通过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相关主体【含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相关查询信息的打印页并加盖单位公章;
4.3.10“郑州建设信息网”网上确认报名回执函;
4.3.11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相关资料。
备注:1、上述4.3.1~4.3.11款应根据“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具体要求提供;2、投标单位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可选择不携带证书原件,但需提供上述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及 “投标单位注册所在省(直辖市)一体化工作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中查询的企业信息、资质相关信息的打印页并加盖单位公章);3、报名人应保证其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4、报名人若不按上述要求提供报名资料原件(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除外),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报名;5、社保证明为报名单位2016年1月以来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保险证明必须是网上下载的网页的单位整体缴纳清单或个人缴费明细表,或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查询明细表原件并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个人、集体对账单,除此之外的证明无效;6、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5、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郑州市淮河路131号,淮河路与工人路交叉口东南角中原农科楼三楼),获取时间另行通知。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郑州建设信息网》、《郑州市郑东新区管委会政府采购网》网上同时发布。
8、联系方式
8.1招标人:河南省郑州新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8.2 招标代理: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淮河路131号
联 系 人:白桦、郑蒙蒙、孙晋
联系电话:0371-68865980
河南省郑州新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