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内容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市二七区兴华街第三小学、长江东路第三小学、长江西路小学、四季路第二小学、航海路小学东校区、长江路中学、杏园路第三小学、南岗路中学项目已经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郑州市二七城乡更新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节能评估报告表、报告书编制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郑州市二七区兴华街第三小学等8所学校总建筑面积约180000平方米。
2.2 工程名称:兴华街第三小学等8所学校节能评估报告表、报告书编制单位招标。
2.3 资金来源:区财政资金。
2.4 招标范围:8所中小学节能评估报告表、报告书编制和其他后续服务等。
2.5 质量: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规范性条文,并通过相关部门评审。
2.6 编制周期:每所学校20个日历天。
2.7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履行本项目所需的设备、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3.2 投标人须具备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颁发的工程咨询单位乙级及以上资格证书,其工作范围包含本次招标范围。
3.3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提供劳动合同及社保中心出具的2016年1月以来的社保证明)。
3.4 投标人2014年1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项目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5 投标人须持有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县(区)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含法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开具时间须在报名时间内)。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报名时间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3月13日至2017年03月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 12 时,下午 14 时30分至 17 时 (北京时间,下同),在郑州市电厂路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6号楼b座6楼河南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报名。
报名时需携带资料(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4.2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
4.3 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证、职称证、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
4.4 投标人自2014年1月1日以来签订的类似项目业绩合同。
4.5 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以上材料需查看原件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两套(法人委托书为原件),第4.2项中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如带二维码则不需携带原件,以二维码查询信息为准。
注:如报名人不按上述要求提交报名资料,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报名。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领取招标文件时间另行通知。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恒信咨询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郑州市二七城乡更新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女士 柳女士
电 话:0371-60809292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女士 刘先生
电 话:0371-56272271 0371-86688490
郑州市二七城乡更新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2017年0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