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县龚店乡人民政府关于平顶山化工产业集聚区道路保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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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县龚店乡人民政府关于平顶山化工产业集聚区道路保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分类:其他招标工程专业分类:其他工程

叶县龚店乡人民政府关于平顶山化工产业集聚区道路保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中和中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叶县龚店乡人民政府的委托,现对平顶山化工产业集聚区道路保洁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平顶山化工产业集聚区道路保洁服务项目

采购编号:yzc2017-gb-44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1、服务周期:12个月

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投资预算140.4万元。

3、标段划分:两个标段

一标段:约21.3公里。

二标段:约5.7公里。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2、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

3、投标人具有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暂定叁级及以上资质。

4、投标人应在报名时提供齐备的报名资料,报名结束后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公司到叶县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统一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证明;

5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信用记录页面截图。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1、报名时间:2017年313日至2017年317(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的工作时间均可报名。

2、报名地点:中和中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叶县平安佳苑楼下

3、报名需携带资料:“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所有证件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以上资料查验原件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原件复印件应一致)。

注: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劳动合同并出具由社保部门出具的20161月至今可查询的养老保险金证明,并提供查询方式,否则不予接受报名。

4、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5、发售时间:另行通知。

6、发售方式:纸质(不提供电子文档)

7、文件售价:人民币500/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745930

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叶县工程建设交易中心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叶县龚店乡人民政府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5038860555

招标代理机构:中和中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邮编:467200

联系人:梁女士

电话:17772818369

叶县龚店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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