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内容
一、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安阳高新区洪河(黄河大道-光明路)生态改造项目已由安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 安开文【2016】19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项目授权主体为安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实施机构为安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建设管理局(以下简称采购人)。项目已进行资格预审,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公告如下:
二、 项目概况及采购内容
1、项目概况:项目位于安阳高新区洪河黄河大道至光明路段,建设河滨道路共6936m、堤顶硬化13400m,滨路公园400002m2,绿化面积672670.03m2,总投资为64069.44万元。
2、采购编号:安开财采购【2017】3号
3、主要建设内容:为洪河黄河大道至光明路段河滨道路、河滨绿化带及滨河公园建设。
4、采购内容:社会资本方。
三、采购需求
1、项目全生命周期:本项目确定合作期限定为20年,其中建设期2年,运营期18年。
2、投资概算:项目总投资64069.44万元,安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指定出资方代表安阳高新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在项目公司中的持股比例暂定10%。
3、项目规模:建设滨河道路共6936m、堤顶硬化13400m,滨河公园400002m2,绿化面积672670.03m2。
4、项目地点:安阳高新区洪河黄河大道至光明路段。
5、运作模式:本项目采用建设—运营—移交(bot)。
6、其他采购需求:无。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已通过资格预审审查合格;
五、是否允许未参加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参与投标竞争:否。
六、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及地点: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3月 10日至2017年 3月17日(法定公休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北京国金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郑州市农业路与政七街交叉口省汇中心a座2701室)。
3、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的资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采购邀请书;
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700元,售后不退。
七、递交投标文件的截至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2017年3月31日9时整。
2、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第一开标室(安阳市文峰大道东段559号)。
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安阳市政府采购网》、《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安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建设管理局
采购人地址:河南省安阳市黄河大道西段
采购人联系人:马处长
采购人联系电话:0372-2997537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国金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农业路东16号省汇中心a座27层2701室
邮 编:450000
联 系 人:李先生、崔先生
电 话:0371-63768337
2017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