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商丘市园林局委托,就 “商丘城区海绵城市试点设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国内企业参加本次采购。
一、招标编号:商财采(2017)041号
二、招标概况:
项目名称:商丘市园林局“商丘城区海绵城市试点设计”项目
项目内容: 商丘市城区海绵城市试点范围内的华商大道、宋城公园、京港绿地三个项目进行海绵型绿地改造的现场调查、工程勘察、方案设计(含估算)、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含工程量清单)、设计变更及后续阶段的施工及现场服务。
预算控制价:80万元
本项目为一个标段。不接受联合磋商。
三、磋商文件售价及购买地点:磋商文件人民币100元,磋商文件不邮寄,售后不退。
购买地点:磋商文件到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房间;
联系人:孙先生 郭先生
四、购买磋商文件时间:2017年3月9日――2017年3月20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公休日除外)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及开始磋商时间:2017年3月21日上午9:00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 2017年3月 21日上午9:00开始磋商。
六、磋商地点: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商丘市中州路与南京路交叉口西南角北门)
七、采购人:商丘市园林局
采购人代表: 刘女士,联系电话:15003700696。
集中采购机构联系人:商丘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曹先生 宋先生 联系电话:0370—2853693。
八、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磋商供应商必须是具有市政园林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并具有类似设计项目业绩。
拟委派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需具备园林景观设计或市政给排水专业的资格证书,项目组人员需有城市规划、市政、园林、给排水等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组成。
十、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时须携带:
1、供应商(投标人)至报名之日止, 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报名时必须提供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结果打印件加盖供应商(投标人)单位公章,经现场甄别后,方可报名。
2、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集中采购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十一、供应商参加磋商时须提供(原件现场备查,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做在磋商响应文件中):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2、财务状况报告(2014年度或2015年度有效的审计报告)、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原始票据。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承诺书(见附件)。
5、磋商时须出具磋商单位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在招标公告发出后出具方有效)。
6、磋商供应商必须是具有市政园林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并具有类似设计项目业绩。
7、拟委派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需具备园林景观设计或市政给排水专业的资格证书,项目组人员需有城市规划、市政、园林、给排水等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组成。
8、磋商企业须承诺:该项目为改造项目,我公司已对现场进行综合查勘,投标时已综合考虑现场管线、管沟、地形、苗木栽植等场地现状对设计的影响,我公司中标后会结合业主提供图纸和现状,进行设计,完全满足工程施工要求,且不提出任何增加设计费用的事宜。不承诺或承诺不完全则视为无效投标。
商丘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一七年三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