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文物考古研究院文物高清数字化采集及展示系统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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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文物考古研究院文物高清数字化采集及展示系统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分类:其他招标工程专业分类:其他工程


招标编号:郑财招标采购-2016-313号
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郑州市文物考古研究院委托,就该单位文物高清数字化采集及展示系统采购项目进行二次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具备相关资格条件、有良好商业信誉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郑州市文物考古研究院文物高清数字化采集及展示系统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郑财招标采购-2016-313号
三、项目简要说明:
本次招标内容为:文物高清数字化采集相关设备采购,包括手持白光三维扫描仪、手持三维白光扫描仪等,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四、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供应商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有依法纳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供应商须为具有较强经济实力和完备的技术服务能力以及售后服务体系的企业,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经营范围须符合项目要求)、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必须处于正常运营状态(三证合一单位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3、供应商须具有2013年1月1日以来完成同类项目的合同业绩证明(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合同原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五、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7年3月9日至2017年3月1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出售地点: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理二部(郑州市淮河路与工人路交叉口中原农科楼三楼)
招标文件出售方式:现场出售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售后不退。
其他有关事项:供应商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2013年以来的同类项目合同等证明材料、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缴纳税收证明、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承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除特别注明提供复印件外,需按照“第四章 供应商资质要求”提供以上所有资料原件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资料的复印件需注明日期和“供投标使用”或“与原件一致”字样并加盖本单位公章,未提供上述原件或提供原件资料不全的不予出售招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时间:2017年3月30日9时00分—9 时30分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郑州市工人路与淮河路交叉口中原农科楼三楼)
七、开标会议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17年3月30日9时30分
开标地点: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郑州市工人路与淮河路交叉口中原农科楼三楼)
八、本项目公告发布网站: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等网上发布。
九、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人:郑州市文物考古研究院
联系人:靳女士
联系电话:0371-67934538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段先生、花女士
联系电话:0371-68865936
传  真:0371-68865980
联系地址:郑州市淮河路与工人路交叉口中原农科楼三楼

2017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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