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科教仪器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受商丘师范学院委托,就商丘师范学院秋韵湖设施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 招标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
1.1项目名称:商丘师范学院秋韵湖设施改造项目
1.2招标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17-151号
二、 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2.1项目地点: 商丘师范学院平原路校区 ;
2.2工程规模: 秋韵湖设施改造 ;
2.3工期:135日历天;
2.4质量要求:合格;
2.5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各项内容,
本项目共 一 个标段。
2.6项目预算:467万元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按照招标公告要求购买了招标文件;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全部或者部分股东(基金公司或者专业投资公司作为股东的除外)为同一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的不同供应商,同一自然人在两个以上供应商任职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
3.9、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河南省政府采购网(www.hngp.gov.cn)等渠道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信用信息查询的时间期限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前3年,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同采购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
3.10、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1、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国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四、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4.1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7年3月9日起至 2017年3月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4.2 招标文件出售地点:河南省科教仪器设备招标有限公司五楼512室(顺河路和东明路交叉口向西150米路南17号院)
4.3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4.4其他有关事项:
4.4.1、潜在投标人须提供由公司、企业住所地或者业务发展地人民检察院开具的在有效期内显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方可参与报名。
4.4.2、报名时投标人须携带以下资料:
①法人授权委托书,受托人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及身份证;
②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
③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④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及其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⑤拟派项目经理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及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⑥《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出具日期在本项目公告日期之后);
⑦财务状况报告(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⑧提供近半年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
以上证件法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其余要求出示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
4.4.3、报名时提供的所有资料应装订成册。
五、 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递交:所有投标文件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由投标人代表递交到河南省科教仪器设备招标有限公司522室。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六、 开标有关信息:
6.1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3月29日下午14:00时(北京时间)。
6.2 开标地点:河南省科教仪器设备招标有限公司五楼522室(顺河路和东明路交叉口向西150米路南17号院)。
七、 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购人:商丘师范学院
联系人:杜老师 联系电话:0370-3125288
地址:商丘市平原路55号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科教仪器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顺河路与东明路交叉口向西150米路南
购买标书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0371-66382199
项目联系人:曾老师 电话:0371-66364470 邮编:450004
河南省科教仪器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2017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