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光山县城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紫水大街(光白路-南环路)污水管道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光山县公用事业局,招标代理公司为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光山县城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紫水大街(光白路-南环路)污水管道项目
2.2、招标编号:光财公开招标【2017】 19 号
2.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4、质量要求:合格
2.5、建设地点:光山县城紫水大街
2.6、工期要求:签订合同后90天内完成所有施工内容。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两个标段
一标段:施工标(光山县城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紫水大街(光白路-南环路)污水管道项目,详见工程量清单)
二标段:监理(紫水大街及进厂路段674米和紫水大街(光白路-南环路)2412米的监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标段: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项目经理持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执业证)证书并具有相关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任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需出具无在建承诺书,投标过程中不得更换,并出具不更换承诺书。
3.4、投标人应提供公司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3.6、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二标段: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拟派项目总监应具备国家注册市政公用工程乙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4、投标人应提供公司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3.6、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四、报名时间、方式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时间及地点: 2017年 3 月 6日至 2017 年 3 月 10 日(正常工作时间内,节假日除外)。(上午:9:30-11:30,下午13:30-16:30)。
地点:光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中小企业服务平台公共资源交易报名窗口。
4.2、报名携带资料:
一标段: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经理(建造师证、安考证、身份证、劳务合同、社保缴纳证明)、技术负责人(职称证、身份证、劳务合同、社保缴纳证明)、近三年财务报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类似项目)、无行贿查询结果告知函(需在公告时间内)。
二标段: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资质证书(副本)、项目总监(身份证、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及职称证书及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类似项目业绩合同、无行贿查询结果告知函(需在公告时间内)、总监理工程师同时到场
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材料到场参加报名。以上资料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套(a4纸,逐页加盖单位公章),按顺序装订完整,如有资料不全或不符合上述条件要求的,将被拒绝报名。
4.4、招标文件出售方式及售价:现场出售、600元每套(售出不退、不提供电子版)。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7年 3 月 28 日 14 时 30 分
地点:光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光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等媒介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光山县公用事业局 标代理机构: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向先生 联 系 人:池女士
联系电话:0376-8586399 联系电话:0376-6181701
光山县公用事业局
2017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