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条件:
中牟县刘集镇村庄拆迁垃圾处理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采购人为中牟县刘集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为政府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采购代理机构为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现对该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工程名称:中牟县刘集镇村庄拆迁垃圾处理项目
2.2采购范围:根据河南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提供的地上挖方测量工程量约485722m3建筑垃圾清运、除尘等,本次采购采用综合单价报价,以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为准,据实结算;
2.3 工程内容:将各拆迁村建筑垃圾清运至指定建筑垃圾收纳点;
2.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2.5工期要求:均为30日历天
2.6标段划分: 本项目划分为两个标段;
第一标段:赤兔马、贺兵马、段庄、冯庄
第二标段:祥符营、小朱庄村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项目经理资质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在报名单位注册,不含临时执业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没有正在施工和正在承接的工程项目。
3.3信誉要求: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投标人需办理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以发布采购公告日期后开具的为准。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3.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投标人可以同时投多个标段,也可以中标多个标段。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报名注意事项
报名时间:2017年03月03日~2017年03月07日,每天9:00-12:00,14:00-17:00,采购文件出售时间另行通知,采购文件售价300元/套,售后不退。
请各报名人按以下顺序整理、装订成册,报名时企业法人及拟投入本次工程的项目经理必须到场报名,携带以下相关资料的原件并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1套(所有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投标人应将有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经核对复印件无误后原件随即退还:
4.1.1 企业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
4.1.2 项目经理有效身份证件;
4.1.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
4.1.4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4.1.5投标人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4.1.6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相关资料。
备注:1、上述4.1.1~4.1.6款应根据“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中具体要求提供;2、报名人应保证其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报名人若不按上述要求提供报名资料原件,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报名。3、采购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五、投标文件接受信息:
投标文件接受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03月31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接受地点:郑州市郑汴路和未来路交叉口绿都广场a座3楼法正项目管理集团开标室
六、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郑州市郑汴路和未来路交叉口绿都广场a座3楼法正项目管理集团开标室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的采购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和中牟县政府采购网发布。
八、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牟县刘集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王主任
电话:0371-62391062
采购代理机构: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18538576253
地 址:郑州市郑汴路和未来路交叉口绿都广场a座3楼
二〇一七年三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