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平安大道西延(西环路-西平郏路)、东平郏路城区段路灯工程二、三标段二次招标
招标公告
平顶山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平顶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委托,对平顶山市平安大道西延(西环路-西平郏路)、东平郏路城区段路灯工程二、三标段进行二次公开招标,欢迎有意向且具备资质条件的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具体事项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1.1、项目名称:平顶山市平安大道西延(西环路-西平郏路)、东平郏路城区段路灯工程二、三标段二次招标
1.2、项目编号:pzc2016-5991bg-64343、pzc2014-4466ag-41124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2.1、项目概况:东平郏路城区段路灯、灯具、电缆的安装,平安大道西延(西环路-西平郏路)及东平郏路城区段箱变安装工程(10kv高压电源供电,箱变为160kva)。
2.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本项目二、三标段总投资约225万元。
2.3、质量要求: 合 格。
2.4、工 期:20日历天。
三、 标段划分:
二标段:东平郏路城区段路灯工程;
三标段:平安大道西延(西环路-西平郏路)、东平郏路城区段箱变安装工程;
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范围内招标人发包的内容。
四、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二标段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
2、投标人须为路灯灯具(含led灯具)的生产企业;
3、投标人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或具有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含临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承诺(报名时出具由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亲笔签署的书面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5、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6、报名单位须提供2013、2014、2015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
7、投标人须提供由企业所在地市或县级检察院出具的无商业行贿犯罪记录证明(符合豫检会(2015)7号文件规定,针对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
8、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若有不良记录投标无效(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三标段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
2、投标人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四级(含四级)及以上许可证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含临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承诺(报名时出具由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亲笔签署的书面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4、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5、报名单位须提供2013、2014、2015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
6、投标人须提供由企业所在地市或县级检察院出具的无商业行贿犯罪记录证明(符合豫检会(2015)7号文件规定,针对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7、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若有不良记录投标无效(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二、三标段投标人须开具承诺书,承诺内容:我方保证投标期间提供的资料真实有效,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承诺书须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五、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3月6日至2017年3月10日止。
5.2 招标文件出售及获取方式:该项目实施网上报名、网上出售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报名前先登录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www.pdsggzy.com)进行“企业注册”,并到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ca数字证书。潜在投标人报名,下载招标文件需先凭ca数字证书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供应商登录”入口进行具体操作,请查看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供应商登录上的投标人操作手册。
5.3招标文件售价及缴费方式:人民币800元/份,售后不退;招标文件费必须由潜在投标人从基本账户转入;
收款账号:6013 3010 1201 0093 076
收款单位: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平顶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政中心支行
注:潜在投标人缴纳招标文件费时,银行转账单应注明***项目招标文件费,开标时提交银行汇款回执单,未按以上要求注明及交纳招标文件费和提交银行汇款回执单或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后缴纳招标文件费的,拒收其投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顶山市新城区行政综合办公楼西门7楼)
3、未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拒收。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建设信息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网上同时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顶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联系人:郑先生 联 系 电 话:0375-2633918
招标代理机构:平顶山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先生 联 系 电 话:0375-7670860、13939966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