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警河南省总队无人机、便携图传设备、热成像仪等装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我部就无人机、便携图像传输、热成像仪等装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1.1 招标项目名称:无人机、便携图传设备、热成像仪等装备采购
1.2 招标项目编号:wj-2016-1603-a050号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本次招标内容:分为两个标段
标段 | 名 称 | 数量 | 预算价 | 技术要求 |
1 | 无人侦察机(夜视型i型) | 1架 | 24万 | 详见招标文件 |
无人侦察机(夜视型ⅱ型) | 1架 | 5万 |
无人侦察机(基本型) | 7架 | 35万 |
2 | 多功能侦察箱 | 7套 | 14万 |
便携图像传输设备 | 9套 | 27万 |
软管窥镜 | 7台 | 28万 |
热成像仪 | 7台 | 35万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以及军队、武警部队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3.2 投标人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具有相应的生产或经营范围;
3.3 具有本次所采购货物供应能力的生产厂家或销售商;
3.4 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的检察机关开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开具日期不得早于公告日期,查询内容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
3.5标段二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通过公安部安全与警用电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检测报告或中国兵器装备特种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的检测报告(多功能侦察箱不需提供);
3.6遵守武警部队有关法规、保密要求;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4.1 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7年3月3日~2017年3月10日每天9:00~11:30、14:30~16:30 时(北京时间)(法定休息日、节假日除外);
4.2 招标文件出售地点:在武警河南省总队采购中心(郑州市东风南路与熊儿河路交叉口武警河南省总队院内报名;
4.3 招标文件出售方式:现金购买;
4.4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包,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接收和信息: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武警物资采购网》《武警河南省总队综合信息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等相关网站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武警河南省总队采购中心
地 址: 郑州市郑东新区熊儿河路56号
联 系 人: 军需处 杨助理 联系电话: 0371-55123303
监 督 人: 纪检处 祁先生
联系电话: 0371-55122707 13703719869
八、其他应说明事项:
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出示以下资料原件并提交一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其中法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
8.1 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若法定代表人直接到场报名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即可)。
8.2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者是三证合一的证书。
8.3 2016年10月份以来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含授权委托人)。
8.4标段二提供公安部安全与警用电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检测报告或中国兵器装备特种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的检测报告(多功能侦察箱不需提供)。
8.5 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开具日期不得早于公告日期,查询内容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
8.6 参与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8.7 相关产品彩页或网页截图。
武警河南省总队采购中心
二○一七年三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