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权县生态城市建设及水系综合治理项目(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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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权县生态城市建设及水系综合治理项目(监理)

招标分类:其他招标工程专业分类:其他工程

民权县生态城市建设及水系综合治理项目

(监理)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采购项目民权县生态城市建设及水系综合治理项目(监理)已由采购部门批准实施,采购单位为民权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目前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以资格后审方式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

二、项目概况及采购内容:

2.1项目名称:民权县生态城市建设及水系综合治理项目(监理)

2.2采购编号:民财采购【201710                        

       项目编号:zyzb(p)2-[2017]-0105

2.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4项目概况:

本项目工程内容分为河道生态综合整治工程、生态湖体建设工程、水质综合改善工程、道路景观绿化工程。总投资约199942.08万元。根据民权县规划,本项目工程建设分三期进行,具体分期及施工内容如下:

一期工程:总投资为61973.11万元,其中建设工程投资约4.96亿元,主要工程为河道生态综合整治工程、道路景观绿化工程。其中,河道生态综合整治工程总投资约4.15亿元,具体包括大沙河生态综合整治工程(人民路至北外环段)、东区景观河生态综合整治工程、秋水河生态综合整治工程。道路景观绿化工程投资约0.81亿元。

二期工程:总投资为68512.98万元,其中建设工程投资约5.48亿元,主要工程为河道生态综合整治工程、生态湖体建设工程、水质综合改善工程、道路景观绿化工程。其中,河道生态综合整治工程投资约3.62亿元,包括大沙河生态综合整治工程(人民路以南段)、梦水河及东外环干渠生态综合整治工程、大周庄沟生态综合整治工程、民主河生态综合整治工程、民生河及西流湖生态综合整治工程。生态湖体建设工程投资约1.03亿元,包括观蝶湖建设工程、化蝶湖建设工程、梦蝶湖建设工程、恋蝶湖建设工程。水质综合改善工程投资约6000万元,包括城北湿地公园工程。道路景观绿化工程投资约2300万元。

三期工程:总投资为69455.99万元,其中建设工程投资5.56亿元,主要工程为河道生态综合整治工程、生态湖体建设工程、水质综合改善工程。其中,河道生态综合整治工程投资约1.57亿元,包括大沙河生态综合整治工程(北外环-黄河故道段)、清水河生态综合整治工程、日本沟生态综合整治工程。水质综合改善工程投资约2.39亿元,包括城南湿地公园工程、城东湿地公园工程。生态湖体建设工程投资约1.60亿元,包括大沙河调蓄湖工程。

2.5招标范围: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

2.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7监理服务期: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及审计结束为止;

2.8监理服务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2.9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

3.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证书或综合监理资质证书;

3.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拟报本项目的项目总监在报名期间、投标过程中及监理过程中不得更换;

3.4近三年度(201320142015年度)财务状况良好(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如投标单位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3.5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授权委托人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前述本单位正式人员是指必须满足以下条件的人员:1)、劳动合同必须由投标人与之签订。2)、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关系(须提供20167月份以来投标单位为其连续缴纳不低于6个月的社保证明,并提供查询页面截图及查询途径,社保部门未提供网络查询服务的需由社保部门出具证明)。3)上述人员身份证原件(现场验证真伪);

3.6投标人需提供企业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证明(符合豫检会【20157号文件规定),应当针对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该公告发布以后所开具的且在有效期内的证明)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3.8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单位在报名时,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须到场,并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本公告“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全部资料原件(依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进一步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豫建【201638 号规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可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并与“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企业信息网上查询结果一致,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不到的证件可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套,否则不予受理报名。

4.2文件获取:

4.2.1地点:郑州市高新区莲花街1115层招标部;

4.2.2时间:20173339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4.2.3售价:800/本,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5.1递交截止时间:2017324上午9:30时(北京时间,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5.2递交地点:河南智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六、公告发布媒体

本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商丘市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同时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民权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联系人:宋先生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智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8203603669    0371-60965951

联系地址:郑州市高新区莲花街1115

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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