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采购项目商丘市城市管理局2017年度施工图审查项目二次招标已经相关部门批准,资金已落实,采购人为商丘市城市管理局,招标采购代理机构为郑州民诚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商丘市城市管理局2017年度施工图审查项目二次招标。
2.2采购编号:商财采购[2017] 04号
2.3采购金额:以上报评审的工程预算价为计费基价,乘以相应投标费率,计算最终费用:招标控制费率为0.08‰。
2.4招标采购范围:商丘市城市管理局2017年度负责实施的市政工程项目的施工图审查;包括按照国家和地方法规、强制性标准、规范、规程对勘察和施工图设计文件认真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向勘察设计单位发出施工图审查意见通知单;对勘察、设计单位根据各专业审查意见修改补充后的勘察报告、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复审,确认施工图设计文件符合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等要求后,向采购人提交《技术性审查终审意见书》、《施工图审查合格证书》和施工图蓝图(逐页加盖施工图审查合格专用章和审查人专用章),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工程建设程序所需要的备案工作。
2.5项目实施地点:商丘市所辖区域
2.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7计划服务周期: 1年;
2.8质量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的施工图文件审查规定及国家技术标准;
2.9 标段划分:共划分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独立法人;
2、投标人须具备施工图审查机构一类资质(执业范围含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道路、桥梁、给水、排水工程))。
3、投标人2014年1月1日以来须承担过至少一项工程投资总额为2亿元以上的类似项目施工图审查业务(以合同签订时间件为准),并具有相应的施工图审查能力、经济能力和良好的社会信誉。
4、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须具备高级工程师资格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给排水工程专业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并注册在本单位,与公司具有劳动合同关系,按时缴纳社会保险。
5、投标人提供由营业执照注册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有效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原件(查询对象为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人、项目负责人),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3月1日至2017年3月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郑州民诚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商丘办事处(商丘市南京路与中州路交叉口往北100米路东新利源大厦一楼临街),报名同时领取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4.2、报名时须携带资料: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或法人证书)、资质证书副本 、类似项目业绩合同;拟派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及劳动合同及社保交纳凭证及职称证(或注册证书);相关技术人员劳动合同及职称证(或注册证书);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时效在有效期内);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22条之规定的声明;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提供2016年以来任意一个月的证明材料)。项目负责人同时到场。
提供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a4纸,按顺序装订,逐页加盖单位公章);未按要求提供者不予接受报名。
(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领取时间:同报名时间;
领取地点:同报名地点。
5.2招标文件及资料费售价:每套6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3月21日9:00时;
开标地点为:商丘市南京路与凯旋路交叉口向南200米路东金石开二楼会议室(上海都市花园接待中心北侧)。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商丘市城市管理局
地 址 :神火大道中段
联系人 :陈先生
联系电话:03702708811
招标采购代理机构:郑州民诚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陇海路55号院内
联系人:郭女士
电 话:15518767733
邮 箱:minchengzbsqbsc@163.com
2017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