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内容
1.招标条件
本采购项目永城市产业集聚区创业服务中心、综合服务中心和道路工程建设ppp项目已由永城市人民政府(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永政文[2016]82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实施,项目授权主体为永城市人民政府,项目实施机构为永城市产业集聚区管理委会员(以下简称采购人)。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社会资本方(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及采购内容
2.1项目名称:永城市产业集聚区创业服务中心、综合服务中心和道路工程建设ppp项目。
2.2采购编号:永财采购[2017]018号 永公采[2017]034号
2.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4项目概况:永城市产业集聚区创业服务中心、综合服务中心和道路工程建设ppp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创业服务中心项目位于永城市产业集聚区僖山路与淮河路西南侧,规划用地面积17.19公顷,总投资40202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用(含配套)概算为35486万元。总建筑面积约184108.04平方米,包括1#~16#工厂、及总图工程。1#~16#工厂:建设37幢三层框架结构楼房,总建筑面积约184108.04平方米(最终总建筑面积以设计图为准)。设置有工厂区、餐厅区、办公区、开闭所、垃圾中转站、公厕等。总图工程:总图工程包括绿化面积35000平方米,道路30940平方米,给水管网4000米、排水管网4000米,雨水管网2600米,水系1400米等。综合服务中心位于永城市产业集聚区内,总建筑面积26200平方米,总投资5006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用(含配套)概算为4400万元,包括了河南省煤矿机械配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和农业信息遥感监测中心。煤矿机械配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项目建设规模为13000平方米。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建设规模5000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服务大厅和各专项工作区。农业信息遥感监测中心总建筑面积7000平方米,框架结构,建筑结构为地上6层,地下1层,其中地上建筑面积60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道路建设工程包括僖山路南段、建材路、支三路和浍河路共四条道路,总投资1014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概算为7524万元。僖山路南段:长度为1574米,宽度为40米;建材路:长度为2950米,宽度为25米;支三路:长度为705米,宽度为20米;浍河路:长度为726米,宽度为30米。
2.5采购内容:社会资本方。
3.采购需求
3.1项目全生命周期:本项目合作期限为10年(含建设期2年),如建设期提前完成,则自动转入运营期。
3.2投资概算:项目总投资经估算为55353万元,创业服务中心、综合服务中心建安费需下浮3%,道路项目建安费需下浮5%,项目资本金占总投资的20%,其中社会资本占60%,政府方占40%。
3.3项目规模:创业服务中心项目位于永城市产业集聚区僖山路与淮河路西南侧,规划用地面积17.19公顷。总建筑面积约184108.04平方米,包括1#~16#工厂、及总图工程。
1#~16#工厂:建设37幢三层框架结构楼房,总建筑面积约184108.04平方米(最终总建筑面积以设计图为准)。设置有工厂区、餐厅区、办公区、开闭所、垃圾中转站、公厕等。
总图工程:总图工程包括绿化面积35000平方米,道路30940平方米,给水管网4000米、排水管网4000米,雨水管网2600米,水系1400米等。
综合服务中心位于永城市产业集聚区内,总建筑面积26200平方米,包括了河南省煤矿机械配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和农业信息遥感监测中心。
煤矿机械配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项目建设规模为13000平方米。
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建设规模5000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服务大厅和各专项工作区。
农业信息遥感监测中心总建筑面积7000平方米,框架结构,建筑结构为地上6层,地下1层,其中地上建筑面积60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
道路建设工程包括僖山路南段、建材路、支三路和浍河路共四条道路。
僖山路南段:长度为1574米,宽度为40米;
建材路:长度为2950米,宽度为25米;
支三路:长度为705米,宽度为20米;
浍河路:长度为726米,宽度为30米。
3.4项目地点:永城市产业集聚区内。
3.5运作模式:本项目采用bot(建设—运营—移交)模式。
4.申请人资格要求
4.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合格供应商条件。
4.2申请人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自主经营、独立核算的公司,具备承担本项目能力,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1.2亿元。如联合体投标,须明确牵头方,牵头方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2亿元;申请人2015年年底总资产(以201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为准)不低于人民币7亿元;
4.3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以下要求:
4.3.1财务要求:具有本项目要求的资金实力或融资能力;
4.3.2信誉要求: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没有被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
4.3.3业绩经验要求:申请人自2012年1月1日以来在中国境内需具有至少一个房建类或市政道路类的类似项目业绩,合同金额不低于3亿元。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其中一方须具有此项业绩。
4.3.4其他要求:申请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申请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申请人应出具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企业及法定代表人)。
4.4本次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4.5接受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5.1以联合体参加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明确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4.5.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4.5.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5.4联合体需明确牵头方,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授权代表负责签署本次资格预审申请相关资料。联合体成员原则上不得超过2 家数,应体现融资、建设、运营优势;
4.5.5通过资格预审的联合体,未经本项目实施机构书面同意,联合体的组成结构或职责以及出资比例均不得变动;
4.5.6联合体成员资格要求:联合体其中一方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
4.5.7其他要求:联合体申请人双方均应出具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企业及法定代表人)。联合体申请人还须满足4.1、4.2、4.3项要求。
5.资格预审方法
5.1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6.政府采购政策
6.1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需要采购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或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的:
(二)为在中国境外使用而进行采购的;
(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上述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的界定,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6.2如有外方社会资本方的,对本国社会资本的优惠措施及幅度: / 。
6.3外方社会资本采购我国生产的货物和服务要求: / 。
7.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7.1请申请人于2017年3月1日至2017年3月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永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永城市僖山路与浍河路交叉口)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7.2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时需携带以下资料:联合体各成员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的身份证、企业资质证书、201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项目业绩合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联合体协议(如有);
以上资料在购买文件时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贰套)。
7.3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8.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提交
8.1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3月21日9时30分。
8.2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地点为:永城市僖山路与浍河路交叉口永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8.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永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10.项目资料目录
10.1物有所值评价报告及财政部门意见。
10.2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报告及财政部门意见。
10.3项目正式实施方案及政府审核意见。
10.4可行性研究报告、产出说明。
10.5存量公共资产的历史资料、产出说明。
10.6其它相关审批文件。
11.联系方式
采购人:永城市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永城市产业集聚区
邮 编:476600
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0370-3080079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商务外环与九如路交叉口中科金座8楼
邮 编:450000
联系人:牛先生、王女士
电 话:0371-85513759、0371-65928023
电子邮件:hnjdzb1@163.com
2017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