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县2017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编制
竞争性谈判公告
本招标项目《嵩县2017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编制,采购人为嵩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服务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
1. 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1.1 采购项目名称:《嵩县2017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编制
1.2 采购编号:hnqy(ly2017)010
2. 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2.1 项目概况:嵩县境内15个乡镇、63处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的水源、配套设施及管网的规划设计。
2.2预算金额:约29万元
2.3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4建设地点:洛阳市嵩县境内
2.5设计周期:合同签订后20天内完成
2.6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省相关部门对地形测量、地质勘察、工程规划设计、环保编制要求的有关规定,并通过专家评审。
2.8 采购范围: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含方案、施工图设计、施工期设计服务)
3. 供应商资质要求
3.1 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2 须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企业营业范围符合本次招标要求;具有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3 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4企业近三年(2013年-2015年度)以来财务状况良好,提供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企业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之年至2015年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3.5 投标人2014年1月1日以来有同类或类似工程项目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一份;
3.6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3.7 投标企业须在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或河南省水利厅备案(以网上公示为准);
3.8 法定代表人本人投标的,提供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
3.9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检察机关开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3.10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 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投标资格。资格审查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4. 报名及竞争性谈判文件发售信息
4.1报名及竞争性谈判文件发售时间:2017年2月28日起至2017年3月2日,每天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在洛阳市西工区九都路与王城大道交叉口红东方公寓楼716室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4.2报名须携带以下资料:企业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证照复印件以及加盖公章的“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企业备案信息;拟派项目负责人职称证;2014年1月1日(以签订合同为准)以来的类似工程业绩至少一份;近三年财务会计报表;在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或河南省水利厅备案(以网上公示为准)截图;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的身份证;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检察机关开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以上材料报名时需出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注:
(1)依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豫建【2016】38号文),投标报名企业可提供盖公章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企业)等证照复印件代替原件。
(2)未按要求提交上述文件的或提供的文件不符合报名要求的,不予报名。
5. 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接受信息
5.1 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7 年3月8日上午9时30分。
5.2 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接收的地点:洛阳市西工区金城宾馆二楼会议室。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嵩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局
地 址:嵩县城白云路一号嵩县水利局办公楼五楼513室
联 系 人:范先生
电 话:13938885256
行政监督机构:嵩县水利局
电 话:66330138
地 址:嵩县城白云路一号
代理机构:河南齐越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西工区九都路与王城大道交叉口红东方公寓楼716室
联系人:王女士
电 话:0379-69985977
2017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