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内容
1.招标条件
新安县发展战略规划项目已经主管部门批准,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新安县城乡规划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洛阳市东虹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洛新交易[2017] 043 号
2.2项目名称:新安县发展战略规划项目
2.3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4 预算资金:约78.676万元
2.5 项目概况:发展战略规划从战略的高度对我县的背景及发展的原则性问题进行研究和论证,确定我县发展战略目标、谋划实施战略路径、指引大新安主城区的发展,为我县新一版城乡总体规划的修编奠定坚实的基础,并做为新、旧版城乡总体规划过渡阶段城乡发展的技术指导文件。
2.7服务期要求:180日历天
2.8规划深度:符合国家、省、市等有关规划编制项目的规范要求
2.9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并符合下列规定: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 信誉要求:投标申请人须满足近年来在城乡规划编制项目的工作过程中,未出现过因规划编制质量缺陷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况发生,如有上述情况,投标单位将承担因此而造成的废标处理后果。
3.3 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
3.4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证或注册城市规划师证;
3.5 投标单位须出具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企业、项目负责人近2年应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日期不得早于公告发布日);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本次投标需提交设计方案,不设投标补偿。
3.8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2月 28日至2017 年3月 6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 :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报名,合格者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2 报名时须携带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税务登记证
(3)组织机构代码证
(4)企业资质证书
(5)拟派项目负责人职称证或注册城市规划师证
(6)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7)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注:1、上述所有证件要求报名时出示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所有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2、如报名人不按上述要求提交报名资料,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报名。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5.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5.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3 月27日下午14 时 40 分整(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及开标地点: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新安县新城黄河路与北京路交叉口向西200米路北)。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7.开标人:
吕彦彦 李城君
8.招标代理服务费:
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按洛阳市市级政府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标准执行。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安县城乡规划局
地 址:新安县世纪广场11号
联 系 人:杨先生
电 话:13849922310
招标代理机构:洛阳市东虹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安县黄河大道616号
联 系 人:常宁
电 话:13721606707
2017年2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