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科业务用房、一中队业务用房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事故科业务用房、一中队业务用房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河南省天隆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兰考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的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事故科业务用房、一中队业务用房工程;
2.2项目编号:兰财采字公开招2017(016)号
2.3投资金额:约1000万元;
2.4项目概况: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兰考县;
2.5工 期:施工:80日历天/标段,监理:施工合同内工期;
2.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7招标范围: 施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程,监理: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
2.8质量要求:合格;
2.9标段划分:
施工一标段:事故科业务用房施工
施工二标段: 一中队业务用房施工
监理分为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施工:一标、二标
3.1投标人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开户许可证;
3.2投标人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3.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派项目经理需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关系和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本单位缴纳的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证明(需单位出具证明,并加盖企业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
3.4业绩要求:企业近三年(2014年1月1日起,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承担过合同额在500万元以上的类似业绩;
3.5投标人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供最近三个月的证明材料);
3.6须持有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8授权委托人投标报名时需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关系和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本单位缴纳的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一个投标企业可以同时投报以上两个标段,也可以同时中标两个标段。若两个标段同时中标时,则应委派不同的项目经理。
监理:
3.1投标人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开户许可证;
3.2投标人需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3.3拟派项目总监需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3.4须具有类似本项目的业绩;
3.5投标人应提供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及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7年2月 24日-2017年3 月2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3时00分至17时00分;
4.2报名及招标文件出售地点:兰考县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交易所(兰考县裕禄大道83号(原公路管理局院内)东一楼信息大厅;
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4.3报名时必须携带:
施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人的劳动合同、社保证明(以社保局的个人查询单页为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开户许可证,企业资质证,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需提供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劳动合同、社保证明(以社保局的个人查询单页为准)、无在建证明,业绩证明,纳税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近3年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监理:
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开户许可证、资质证书、类似项目业绩、项目总监注册监理工程师证、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法人代表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以上资料须提供相应的原件和三份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4开标截止时间前需向兰考县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交易所缴纳投标保证金:
施工投标保证金金额:一标段:陆万圆整,小写(60000.00)元
二标段:肆万圆整,小写(40000.00)元
监理投标保证金金额: 伍仟圆整,小写(5000.00)元
投标企业必须从公司基本帐户将投标保证金转至兰考县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交易所,并到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交易所换取收据,将收据及银行转账凭证复印件附在投标文件内。
收款单位:兰考县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交易所
开户银行:河南兰考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账 号:00000104059410318012
行 号:402492501017
4.5不符合投标资格的将被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4.6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及开标时间
5.1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7年3月15日9点30分
5.2开标地点:兰考县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交易所(兰考县裕禄大道中段83号,原公路局院内西四楼)开标室;
6.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兰考县招投标中心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监督单位:兰考县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交易所
联 系 人:尤先生
电 话:13223808816
招 标 人:兰考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联 系 人:庄科长
电 话:13903787185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天隆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185381658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