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龙湖水厂工程已由郑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郑发改城市(2017)30号文批复,项目总投资约为89286万元,建设资金已落实。本项目建设单位(招标人)为郑州自来水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代理机构为河南众益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目前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郑州市龙湖水厂工程。
1.2建设地点:项目拟建于薛夏街以北、贾鲁街以南、夏庄街以西、规划薛岗街以东。
1.3建设规模:设计规模为日供水20万吨;处理工艺采用“臭氧预处理+混合、反应、平流沉淀+气水反冲过滤+后臭氧接触+活性炭砂滤池+超滤膜”工艺,污泥处理采用重力浓缩、机械脱水的工艺方案;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净水厂一座(20万吨/日)、新建取水泵站一座(20万吨/日)、新建原水管道约16公里、配水管网约18公里等。
1.4投资总额:约89286万元。
1.5资金来源:市财政配套资金35%,企业自筹资金65%。
1.6设计周期:总设计周期 60日历天;其中:初步设计25日历天,施工图设计35日历天。
1.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1.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有关工程设计规范、规程、规定。
二、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为郑州市龙湖水厂工程设计招标,中标人承担本项目全部工程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伴随的施工现场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工程设计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类资质甲级资质。
3.2项目负责人具有给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与投标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且已参加社会保险(或单位出具证明加盖项目负责人注册证章);没有正在承接的设计项目(单位出具证明为准,加盖单位公章)。
3.3投标人近三年(2014年1月起)具有曾经设计过一项以上规模超过20万吨/日净水厂建设规模经验。
3.4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要求:须具备企业注册地区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且在有效期内)。
3.5财务及信誉要求: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近三年(2013-2015)经会计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后的财务报告;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等问题(以单位出具证明为准,需加盖单位公章);近三年无重大合同争议纠纷引起的诉讼、仲裁、违法行为记录及有关行政处罚等。(提供2014年以来投标人发生诉讼、仲裁情况)。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提交资料要求
4.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4.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4.3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4.4项目负责人资质证(包括高级工程师证、劳动合同、身份证、社会保险证明)。
4.5企业设计同类项目的业绩代表作等资料(同类项目的业绩合同)。
4.6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
4.7 财务报告及信誉证明材料。
以上证件原件(审查)、复印件非活页装订成册(逐页加盖单位公章)2份留存。
五、合格投标人的确定
报名截止后,通过报名的投标人均为合格投标人。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网站上同时发布。
七、开标时间
具体开标时间参见招标文件。
八、有关费用
招标文件工本费500元,售后不退。
九、报名时间、地点、联系方式
9.1、报名并发售文件时间:(2017年2月22日至2017年2月28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不接受报名)。
9.2、地点:郑州市金水区纬五路政六街合作大厦b座20楼河南众益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9.3、联系方式
招标人:郑州自来水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中原中路67号
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0371-67696301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众益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郑州市金水区纬五路政六街合作大厦b座20楼
联 系 人: 黄先生
电 话:0371-865923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