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东新区豫兴路办事处小冉庄拆迁过渡安置房工程已获得批准招标,项目业主为郑州市郑东新区豫兴路办事处,建设资金为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郑州市郑东新区豫兴路办事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工程包括商铺(墙体为砖混结构,层数为一层)、混凝土道路、透水砖人行道及配套相关雨污水管道、室外供水管道、室外电力线路等(具体规模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2.2 建设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豫兴路办事处小冉庄。
2.3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所有内容。
2.4 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质量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2.5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要求为独立法人企业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除外),安全生产许可证年检合格有效;
3.2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本企业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国家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没有正在施工和正在承接的工程项目;
3.3信誉要求: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没有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郑州市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受贿记录告知函(涵盖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人,以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及以后开具的为准);
3.4其他要求:参加报名的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人须是本企业人员,需提供单位社会保险证明(证明必须是加盖当地社保部门印章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单位集体或个人的查询明细表原件,除此之外的证明无效);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要求
4.1 报名注意事项
请各报名单位按以下顺序整理报名资料1套(复印件加盖报名单位公章及法人章),报名时请携带以下相关资料的原件,经核对复印件无误后原件随即退还(授权委托书留原件):
4.1.1 法人授权委托书(需出具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受托人社会保险证明(证明必须是加盖当地社保部门印章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单位集体或个人的查询明细表原件,除此之外的证明无效);
4.1.2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
4.1.3 项目经理资质证书、项目经理安全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职称证书,同时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法人章);
4.1.4 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郑州市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受贿记录告知函(涵盖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人,以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及以后开具的为准);
4.1.5 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相关资料。
4.2 报名时间、地点
4.2.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4月17日至2015年4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在招标代理公司报名。
4.2.2报名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与众意路交叉口路劲大厦11层1109室。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通过上述报名者,在招标代理公司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郑东新区管委会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8.其他事项
若报名家数过多时,招标人将对报名单位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单位才能成为本项目的投标人。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郑州市郑东新区豫兴路办事处
联系人:丁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联创工程造价咨询代理有限公司
郑东新区办公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与众意路交叉口路劲大厦11层1109室
代理单位联系人:谢女士 张先生
电 话:0371—86633510、86633509
2015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