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龙湖水厂工程已由郑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郑发改城市(2017)30号文批复,项目总投资约为89286万元,建设资金已落实。本项目建设单位(招标人)为郑州自来水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代理机构为河南众益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目前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郑州市龙湖水厂工程。
1.2建设地点:项目拟建于薛夏街以北、贾鲁街以南、夏庄街以西、规划薛岗街以东。
1.3建设规模:设计规模为日供水20万吨,总用地规模约152亩;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净水厂一座(20万吨/日)、新建取水泵站一座(20万吨/日)、相关设备购置安装及配套敷设配水管网约18公里、新建原水管道约16.42公里等。
1.4投资金额:约89286万元。
1.5资金来源:市财政配套资金35%,企业自筹资金65%。
1.6勘察工期:初步勘察15日历天,详细勘察20日历天。
1.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1.8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工程勘察规范、规程、规定等。
1.9安全要求:事故发生率为零,安全达标。
二、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为郑州市龙湖水厂工程勘察招标,中标人承担本项目全部工程的初步勘察、详细勘察及相关服务。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勘察单位;必须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3.2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岩土工程师,与投标人签订了劳动合同、已参加社会保险(或单位出具证明加盖项目负责人注册证章);没有正在承接的勘察项目(单位出具证明为准,加盖单位公章)。
3.3业绩要求:近三年(2014年1月起)内具有承担过类似工程及规模的勘察业绩(每项业绩均需提供合同原件);类似业绩指完成过合同金额不低于50万的类似工程勘察业绩。
3.4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要求:须具备企业注册地区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且在有效期内)。
3.5财务及信誉要求: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近三年(2013-2015)经会计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后的财务报告;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等问题(以单位出具证明为准,需加盖单位公章);近三年无重大合同争议纠纷引起的诉讼、仲裁、违法行为记录及有关行政处罚等。(提供2014年以来投标人发生诉讼、仲裁情况)。
3.6其他要求: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四、报名提交资料要求
4.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4.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4.3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
4.4项目负责人资质证(注册岩土工程师证、劳动合同、身份证、社会保险证明)。
4.5企业近三年内具有承担过类似工程及规模的勘察业绩。
4.6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
4.7财务报告及信誉证明材料。
以上证件原件(审查)、复印件非活页装订成册(逐页加盖单位公章)2份留存。
五、合格投标人的确定
报名截止后,通过报名的投标人均为合格投标人。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网站上同时发布。
七、开标时间
具体开标时间参见招标文件。
八、有关费用
招标文件工本费500元,售后不退。
九、报名时间、地点、联系方式
9.1、报名并发售文件时间:(2017年2月22日至2017年 2月28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不接受报名)。
9.2、地点:郑州市金水区纬五路政六街合作大厦b座20楼河南众益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9.3、联系方式
招标人:郑州自来水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中原中路67号
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0371-67696301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众益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郑州市金水区纬五路政六街合作大厦b座20楼
联 系 人: 黄先生
电 话:0371-865923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