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内容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兰考县超限站场地硬化工程已批准建设,批准文号兰交【2016】42号,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兰考县交通运输局执法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兰考县超限站场地硬化工程
2.2项目编号:ydzb17017
2.3建设地点:兰考县境内
2.4项目总投资:约118万元人民币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计 1 个标段
施工标段: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所包含全部施工内容
2.6质量要求:合格
2.7 计划工期:工期 60 日历天。
2.8 招标范围:
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所包含全部施工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它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报名时携带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开具时间需在有效期内为准)。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年 2 月 21 日至 2017 年 2 月27 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 ,下午13: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在兰考县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交易所(兰考县裕禄大道中段83号,原公路管理局院内东1楼信息大厅)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4.2报名时须携带的资料: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开户许可证副本、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和无在建承诺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投标企业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以上证件验原件,留装订并加盖公章复印件3份,投标申请人如有相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应将其一并复印盖章)
4.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报名现场购买。
4.4招标文件售价及获取时间、地点: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份,现金支付,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300 元/份(中标者不退,未中标保存完好者退还)。获取时间: 2017年 2 月 21 日至 2017 年 2 月 27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 ,下午13: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获取地点:兰考县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交易所(兰考县裕禄大道中段83号,原公路管理局院内东1楼信息大厅)。
注:不符合投标资格的投标单位将被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5.投标保证金金额:
施工标段: 17000 元人民币整
投标企业必须从公司基本帐户将投标保证金转至兰考县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交易所,并到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交易所换取收据,将收据及银行转账凭证复印件附在投标文件内。
收款单位:兰考县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交易所
开户银行:河南兰考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行 号:402492501017
账 号:00000104059410318012
6.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及开标时间: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 2017 年 3 月 14 日 14 时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为:兰考县裕禄大道中段83号(原公路管理局院内)西四楼开标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将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信息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兰考县招投标中心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发布。
8.联系方式:
监督单位:兰考县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交易所
联 系 人:尤先生
联系电话:13223808816
招标单位: 兰考县交通运输局执法所
招标人地址:兰考县裕禄大道北段
联 系 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13837883652
代理机构:河南英典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155378268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