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内容
洛阳市上阳宫文化园vi室内功能牌、户外导示牌及
办公用品及酒店用品制作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洛阳市上阳宫文化园vi室内功能牌、户外导示牌及办公用品及酒店用品制作安装项目,该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实施,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洛阳承园实业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齐越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1.1项目名称:洛阳市上阳宫文化园vi室内功能牌、户外导示牌及办公用品及酒店用品制作安装项目
1.2项目编号:hnqy(ly2017)004
二、项目简要说明:
2.1供货安装期:35个日历天
2.2质量要求:合格
2.3项目预算:75万元
2.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2.6采购内容及要求: 上阳宫文化园vi室内功能牌、户外导示牌及办公用品及酒店用品制作安装(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所有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参加报价的企业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实施完成本项目的技术力量、经济实力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3.2、具有广告设计制作的合法供应商。
3.3、供应商注册资金须在200万元(含200万元)以上。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时间:2017 年2月20日至2017年2月24日止(不含国家法定节假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在(洛阳市王城大桥南半岛明珠5号楼2单元1507房)报名,合格者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2报名时需携带以下报名资料:
报名时携带的报名资料应按第三项“供应商资格要求”中要求的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并提供法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注:以上所有资料须提供复印件一套,复印件每页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投标人应将相关证件的变更、延期、考核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资料不完整不清晰的不予接纳。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5.1、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3月15日上午09时30分(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洛阳市西工区滨河北路与上阳路交叉口上阳宫文化园洛阳承园实业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和《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发布。公告期为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洛阳承园实业有限公司
地 址:上阳路与滨河北路交叉口,上阳宫。
联 系 人:白女士
电 话:13643874031
代理机构:河南齐越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王城大桥南半岛明珠5号楼2单元1507房
邮 编:471003
联 系 人:杨先生
电 话:0379-60123683 15038652903
邮 箱:734862433@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