柘城县公安局2016年度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装备资金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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柘城县公安局2016年度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装备资金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分类:其他招标工程专业分类:其他工程

一、招标条件

郑州民诚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柘城县公安局的委托,就柘城县公安局2016年度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装备资金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诚邀对本项目有意的潜在供应商报名并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柘城县公安局2016年度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装备资金采购项目

2.采购编号:柘财采购【2017013

3.采购金额:约400万元,财政资金,已全部落实到位。

4.标包划分及采购内容:本项目共划分为7个标包

第一标包:户政管理设备

第二标包:执法取证装备

第三标包:执法办公设备

第四标包:反恐处突装备

第五标包:电动巡逻车

第六标包:高清视频会议系统扩容及音响系统

第七标包:非线编辑系统及专用装备

5.  采购参数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6.  交货期:接采购人通知45天内;

7.  质量:合格;质保期:3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符合相应的经营范围,如供应商为经销商者,需提供部分产品生产商针对本项目的销售许可授权书;

2.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与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相关规定的条件:

2.1.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供应商声明,格式自拟)

2.2.供应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声明,格式自拟)

2.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人声明,格式自拟)

2.4.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近三个月完税证明或缴税凭证)和社会保障资金(近三个月的社保缴纳凭证);

第一标包:

1、所投产品(台式电脑及笔记本电脑)针对本项目的厂商授权书,生产厂商可靠性试验室通过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认可并提供证书的复印件并加盖原厂商公章或投标专用章;

2、所投指纹仪产品必须满足常住人口软件用户、居民身份证管理系统用户指纹登陆及采集要求(提供常住人口软件及居民身份证管理系统软件开发商出具的测试成功证明函原件);

第二标包:

1、供应商具有省级或以上公安部门出具的警用器材销售证明;

2、酒精测试仪、交警移动执法终端机须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书;

第三标包:

1、供应商具有省级或以上公安部门出具的警用器材销售证明;

2、台式电脑需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3、防弹盾牌设备提供公安部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厂家公章;

4、枪弹保险柜设备提供公安部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厂家公章,生产厂家具有国家保密局颁发的保密资质证书提供复印件加盖厂家公章;

5、现场侦查箱提供公安部刑事技术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第四标包:

1、供应商为代理商的,提供所投部分产品(包括催泪盾牌、催泪警棍)生产厂家提供的授权书或代理销售证明原件;

2、供应商须提供所投部分产品相关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具体要求如下):公安部出具的催泪盾牌、声波驱散盾牌、催泪警棍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厂家公章)

3、供应商须提供所投部分产品的新型专利证书复印件(催泪盾牌、声波驱散盾牌、催泪警棍)(加盖厂家公章);

第五标包:

1、投标人提供由公安部特种警用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相关警务车检验报告(巡逻车或警务室等相关);

2、投标人提供“国家汽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相关警务用车(警务室或四轮汽车)底盘及整车的检验报告;

3、投标产品须具有国家工程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和机械科学研究院工程机械军用改装车试验场共同颁发的“巡逻车”试验报告;

4、投标人须通过18001职业健康体系认证,提供原件或加盖生产厂家公章的复印件;

5、提供生产厂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的原件(必须为a+b级别);

第六标包:

供应商须提供高清视频会议系统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与已建多点控制单元(mcu)无缝对接,互联、互通、互控的生产厂家承诺函原件。

第七标包:

供应商须提供部分产品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照相机、摄像机、打印机)、提供产品3c证书、iso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证书。复印件加盖厂商公章。

生产商需具有非编系统国家电子计算机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mtbf认证证书,平均无故障时间≥60000小时。复印件加盖厂商公章,非编系统需要提供主机环保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及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复印件加盖厂商公章。

3.开标前须提供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区级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管理部门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涵盖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开具日期须在公告发布时间之后)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220日至2017224(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6:30(北京时间,下同),在郑州民诚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商丘分公司(商丘市南京路与中州路交叉口往北100米路东新利源大厦一楼临街)报名。

4.2报名请携带:

报名时需按照“三、供应商资质要求”内所要求的全部资料提供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a4纸,按顺序装订,逐页加盖单位公章);未按要求提供者不予接受报名。

(采购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供应商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供应商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标委员会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供应商的投标将被拒绝。)

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费用:1000/每套,售后不退。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出售时间:同报名时间。

5.2 招标文件出售地点:同报名地点。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7316900时;

6.2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郑州民诚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商丘分公司;

6.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同时发布。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柘城县公安局

地址:柘城县未来大道

联系人:禹先生

电话:13703427756

采购代理机构:郑州民诚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郑州市中原区陇海西路55号院内2

联系人:郭经理

  话:18803703617

                                              

 20172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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