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hntl2017-0405
河南省通力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漯河市公安局召陵分局委托,对漯河市公安局召陵分局信号灯及监控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国内信誉良好、具有法人资格的有能力提供服务的合格投标人前来投标。现将采购公告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漯河市公安局召陵分局信号灯及监控设备采购项目
二、项目简要说明:
2.1 本项目包括机动车信号灯、方向指示信号灯、信号机、人行横道灯、非机动车灯、自动抓拍球机等内容(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2.2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2.3 资金预算: 86 万元
三、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要求:
3.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具有经营范围符合本项目要求且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单位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3.3所投信号控制机必须具有公安部相关权威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有效期内);
3.4投标人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投标的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政府采购中无不良记录;
3.5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原装全新、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技术参数的设备或产品;
3.6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公路机电工程专业分项),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拟派建造师具有公路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7提供在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查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含法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须在两个月有效期内)。
3.8按照《关于在招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文件要求,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限制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活动。
3.9 本项目谢绝联合投标,投标人应为独立投标人,中标单位不得将项目外包,否则取消其中标资格,如造成不良后果者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报名须知:
4.1 报名时间:2017年 2 月 15 日至2017年 2 月 21 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2:30时至5:00时(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4.2 投标截止时间 2017年 3 月 14 日 09:00
4.3 报名及出售招标文件地点地点:漯河市郾城区嵩山路北段金钻财富中心c座2701室;
4.4 报名时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页截图加盖单位公章、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及“三、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要求”中所要求资质的证明文件。
注:对投标人报名资料的审核并不作为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应自负其风险费用;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
(以上文件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两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五、招标文件的发售信息:
5.1 自报名之日起经确认合格的投标单位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300 元人民币/份,售后不退。
六、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17年 3 月14 日09:00
开标地点:漯河市嵩山路北段金钻财富中心c座2701室
其他有关事宜:逾期送达或未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 、《漯河市政府采购网》 、《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发布。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漯河市公安局召陵分局
联系人:刘先生
电 话:13939565977
招标代理:河南省通力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兰女士
电话:0395-5576007
地址: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区嵩山路北段金钻财富中心c座2701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