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鹿邑县2016-2017年农田水利自力更生综合治理片项目,已由鹿发改﹝2016﹞193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鹿邑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工程建设管理局,资金来源为县财政资金(按4:3:3比例分3年支付),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及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鹿邑县2016-2017年农田水利自力更生综合治理片项目
2.2建设地点:鹿邑县高集乡
2.3招标编号: 鹿采购【2017】0119号
2.4工程投资:约400万元
2.5计划工期: 60日历天
2.6项目范围: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7标段划分:共划分为11个标段 ,具体划分为:
第1标段:河道疏浚工程(红泥沟等沟渠治理)
第2标段:河道疏浚工程(中心丰产沟等沟渠治理)
第3标段:河道疏浚工程(生产沟等沟渠治理)
第4标段:河道疏浚工程(关刘沟、北丰产沟等沟渠治理)
第5标段:新建桥涵工程(砼板桥3座,圆管涵2座)
第6标段:新建桥涵及机井(砼板桥2座,机井10眼,维修机井、桥梁)
第7标段:新建桥涵工程(过路板桥8座,过路圆管涵24座)
第8标段:农田防护工程(树木购置及种植)
第9标段:农田防护工程(树木购置及种植)
第10标段:农田防护工程(树木购置及种植)
第11标段:本项目工程监理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2第1-10标段(施工)投标人资格要求:
(1)1-7标段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8-10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
(2)具有年检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7标段拟任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证书(不含临时)且具有水利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拟任项目经理、企业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应具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类别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任项目经理、企业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被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单位人员,前述人员须满足以下条件:1、聘用合同须由投标人与之签订;2、与投标人至少有1年合法的工资关系;3、投标人至少为其办理1年社会保险关系,或具有其他有效的能够证明其为投标人人员身份的资料;
(4)8-10标段拟任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证书(不含临时)且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无在建工程;拟任项目经理、企业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应具有相应岗位类别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任项目经理、企业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被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单位人员,前述人员须满足以下条件:1、聘用合同须由投标人与之签订;2、与投标人至少有1年合法的工资关系;3、投标人至少为其办理1年社会保险关系,或具有其他有效的能够证明其为投标人人员身份的资料;
(5)投标人需具有2014年2月10日以来类似工程施工经验(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3第11标段(监理)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2)拟投入本工程监理工程师至少3人并提供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3)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应取得水利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并具有水利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2014年2月10 日以来具有类似水利工程方面监理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4)企业2014年2月10日以来具有类似水利工程方面监理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4 1-7标段投标人及其主要参建人员的信用信息应与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开的内容相符,否则不予认可;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内容不包含资格要求中要求的其他信用信息的,投标人应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8-10标段须提供投标人及其主要参建人员信用信息证明材料。
3.5拟任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等主要参建人员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任职并出具主要参建人员无在建承诺书。主要参建人员承担的合同工程已完工或变更手续齐全以及其他符合规定情形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可视为无在建工程,开标后提供的不予认可;
3.6投标单位报名时须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查询时间应是本公告发布之后),经查询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取消其报名资格;
3.7近三年(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若为新注册企业不足二年的,从注册年份起提供。
3.8信誉要求:要求企业无违法违纪行为,企业近三年无发生关于工程质量、安全的诉讼和仲裁情况,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管理能力。
3.9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3 个标段进行投标报名,但最多允许中标 2 个标段,同一个建造师只允许中一个标段。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单位,请于 2017 年 2 月 14 日~ 2017年 2 月 21 日17时,登录“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hnggzy.com)”,凭企业身份认证锁(ca密钥)进行网上报名。ca密钥在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大厅(郑州市郑东新区正光街与东风东路廉政大厦5楼)办理。
4.2 投标人须注册成为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并取得ca密钥,凭ca密钥登陆会员专区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资料。(详见http://www.hnggzy.com公共服务-办事指南)。
4.3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 2017 年 2 月 15 日~2017年 2 月 21 日17时(北京时间),招标文件及资料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5.2提交投标文件的地点: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申请人需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同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中加密上传;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及纸质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同递交至: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或未加密和纸质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河南省水利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鹿邑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工程建设管理局
地 址:鹿邑县卫真路中段
联 系 人:段先生
电 话:0394-7183671
代理机构: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周口市汉阳路与滨河路交叉口滨河世纪酒店
联 系 人:李成敏
电 话:0394-7998961
水行政监督部门:鹿邑县水利局
监督电话: 0394-72231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