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郑东新区路口交通信号后备电源改造工程应急电源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招标公告(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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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郑东新区路口交通信号后备电源改造工程应急电源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招标公告(二次)

招标分类:其他招标工程专业分类:其他工程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郑州市郑东新区路口交通信号后备电源改造工程应急电源设备采购及安装,采购人为河南省郑州新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郑州市郑东新区路口交通信号后备电源改造工程应急电源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
2.2采购内容:郑州市郑东新区路口交通信号后备电源改造工程应急电源设备的采购、运输、保险、安装、调试、验收、培训、质保期服务、配件供应等其他伴随服务。
2.3设备选型要求:保障信号灯系统断电后不间断48小时供电;满足信号主机和灯光等负荷要求;达到无人值守、自动切换,并且在严寒、酷暑、雨雪的恶劣条件下设备耐候稳定。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应为具有应急电源领域及其相关产品生产能力的制造商,须具备相应规模的生产厂房和一定规模的生产能力及设备技术装备能力(生产类固定资产按原值应不低于500万元),并取得相关的产品研发、测试设备及其能力(年投入额不低于50万元),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2.投标人须具有应急电源及相关产品领域三年以上生产经验(需提供近三年签订的合同证明文件,每年不少于壹份),应急电源年产值1000万元,年销售额2000万元。
3.3投标人须具有应急电源及相关同类产品的测试报告,并具有对应的3c认证;
3.4须提供投标人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区级或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须在有效期内,内容涵盖企业法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取消其投标资格;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3.6企业相关主体(包括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7本项目不接受经销商、代理商及联合体投标。
4. 报名时间、地点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2月14日至2017年2月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2:00时,下午14:30~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郑州市淮河路与工人路交叉口东南角中原农科楼三楼)代理一部报名。
4.2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报名时出示原件,留存装订成册的复印件一套(所有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投标人应将有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复印件应加盖公章,经核对复印件无误后原件退还。
4.2.1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法人身份证或及被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
4.2.2企业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已办理“三证合一”单位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2.3提供近三年(2013、2014、2015年)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其中最近一年的财务审计报告中体现的生产类固定资产按原值、应急电源年产值、产品研发、测试设备及其能力和年销售额应满足公告要求。
4.2.4产品研发、测试设备及其能力须具有税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4.2.5生产类固定资产清单,年销售、纳税凭证;
4.2.6实验室投资证明材料(含设备清单和实物照片);
4.2.7应急电源及相关同类产品的测试报告及3c认证;
4.2.8投标人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区级或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2.9“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4.2.10 投标人需于2017年2月17日12时至2月20日17时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相关主体(含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并打印网站详细的查询结果页并加盖单位公章。经查询有失信记录或被列入受惩黑名单的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4.2.11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相关资料。
备注:1、上述4.2.1~4.2.10款应根据“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具体要求提供;2、报名人应保证其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报名后将进行资格预审(包括资料审核和实地考察),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3、报名人若不按上述要求提供报名资料原件,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报名;4、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到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郑州市淮河路131号,淮河路与工人路交叉口东南角中原农科楼三楼)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3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及相关费用另行通知。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东新区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8.1采 购 人:河南省郑州新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8.2代理机构: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白桦、郑蒙蒙、孙晋
联系电话:0371-68865980 传 真:0371-68865980
电子信箱:xdzx006@126.com.

河南省郑州新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7 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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