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牟县黄河滩区居民迁建狼城岗镇试点穿城路、狼姚路市政道路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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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牟县黄河滩区居民迁建狼城岗镇试点穿城路、狼姚路市政道路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分类:其他招标工程专业分类:其他工程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牟县黄河滩区居民迁建狼城岗镇试点穿城路、狼姚路市政道路项目已由河南省人民政府以豫政文【201628号批准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牟县狼城岗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英典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中牟县黄河滩区居民迁建狼城岗镇试点穿城路、狼姚路市政道路项目施工

项目编号:中牟政采公开-2017-02-11

2.2 建设地点:中牟县狼城岗镇;

2.3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

2.4建设规模及招标范围:中牟县黄河滩区居民迁建狼城岗镇试点项目穿城路、狼姚路、金城路、碧泉河北路、岗亭路、岗里路六条市政道路施工,总长约3.3km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分1个施工标段:

2.6 工期要求: 120 日历天;

    2.7 质量要求: 合格。

3、投标人资质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的规定;

3.2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不在有效期内的需提供继续教育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具有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参加社会保险证明,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3.4 20141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承担过至少1类似道路工程业绩,其合同金额不低于5000万元;(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

3.5、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县(区)级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内容包括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开具时间以公告发布日期之后为准);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3.7投标人需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相关主体(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名单相关信息;若上述对象有一个或一个以上存在失信记录的,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

3.8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违法分包。

4、报名须知

4.1、报名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213日至2017217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参加报名;

4.2、报名地点:河南英典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郑州市东明路与红专路交叉口索克大厦十楼1026室)

4.3、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请各报名人按以下顺序整理装订成册的报名资料贰套(所有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投标人应将有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报名时请携带以下相关资料的原件,经核对复印件无误后原件随即退还:

1)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若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3)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派项目经理持注册建造师证、建造师安全考核证及身份证原件现场报名;

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报名时投标人需提供业绩项目的全套施工图或竣工图原件现场查验,施工图或竣工图无需提供复印件);

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提供投标人财务状况报告(由第三方出具)、近三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8)“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相关信息

9)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信用信息相关查询页;

10)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

(以上所有证件均须提供原件,并留存复印件。以上所有材料必须是清晰、完整的,投标申请人应将相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资料不完整不清晰的报名申请,工作人员将不予接纳,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按通知在河南英典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同上)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3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2017 3 16 日上午09:30整(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郑州市金水区金水路125-7号商城饭店会议室(金水路与东明路交叉口向东100米路南);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至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6、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中牟县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7、其他事项

7.1、招标人保留对报名单位进行资格审查的权力;

7.2、招标人拒绝借用他人资质或挂靠单位报名,一经发现,有权取消报名人投标资格;

7.3、本招标公告内容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招标文件为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牟县狼城岗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371-62222013

  址:中牟县狼城岗镇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英典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址:郑州市金水区东明路218号索克大厦十层1026

 联系人:焦工、吴工

   话:0371-53777553  18339256863 

 电子邮箱:hnyd2014 6688@163.com

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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