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郑州市二七区杏园路第三小学、四季路第二小学、南岗路中学主体工程施工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郑州市二七城乡更新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主体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郑州市二七区杏园路第三小学、四季路第二小学、南岗路中学主体工程施工
2.2项目概况:该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郑州市二七区,总建筑面积约6.5万㎡(最终以实际修规设计批准面积为准)。其中南岗路中学位于杏园路豫一路交叉口东北角,项目学校占地36亩,计划建筑面积27565.45㎡;四季路第二小学位于杏园路向荣路交叉口东南角,学校占地22.2亩,计划建筑面积15742.09㎡;杏园路第三小学、四季路第二小学、南岗路中学位于南岗路芦庄路交叉口西北角,学校占地31亩,计划建筑面积21255.54㎡。
2.3工期:365日历天
2.4标段划分:1个
2.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取得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派项目经理要求:取得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在投标人单位注册,不含临时执业证书,在有效期外的需提供继续教育证明(或提供省级注册管理机构出具的注册证书继续有效证明,或继续教育证书到期前最后一个有效期内参加继续教育的证明材料),2015年10月11日后到期的暂不提供,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具备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并与投标人具有劳动合同关系,投标企业2016年6月以来为其缴纳了社会保险,且没有正在施工和正在承接的工程项目。
3.3拟派技术负责人要求: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并与投标人具有劳动合同关系,投标企业2016年6月以来为其缴纳了社会保险,且没有在正在施工和正在承接的工程项目中任职。
3.4业绩要求
3.4.1企业业绩要求:2014年2月1日以来(以施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有已完成的同类(公共建筑)施工工程业绩,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不少于6万平方米。
3.4.2项目经理业绩要求:2014年2月1日以来(以施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有已完成的同类(公共建筑)施工工程业绩,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不少于6万平方米。
3.4.3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必须加盖甲乙双方骑缝章)、竣工验收报告【包含验收单位(至少包括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建设单位等五大主体)的验收意见、验收时间及相关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验收单位公章】、施工图和竣工图;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及竣工验收报告均需体现项目经理姓名,以上三者显示的项目经理姓名不一致的,需提供有效的变更证明材料。
3.5信誉要求: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在郑州市二七区范围内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最近三年内企业未发生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在郑州市二七区范围内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6提供企业注册地或工程所在地县(区)级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涵盖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拟派技术负责人、委托代理人),以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以后开具的为准。
3.7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须提供劳动合同和报名单位2016年6月以来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等内容)。
3.10企业相关主体(包括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拟派技术负责人、委托代理人)没有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时间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2月13日至2017年2月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河南省通力建设工程咨询限公司(郑州市西三环149号国家大学科技园11号楼12层1206室)报名。
4.2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出示原件,留存装订成册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清晰、完整,包含有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相关材料一并复印盖章),复印件应加盖公章,经核对与复印件一致后原件退还。施工图和竣工图无须整本复印,但须复印能反映建筑面积的关键页)】:
(1)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法人代表身份证或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的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
(2)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均为副本);
(3)拟派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在有效期内的,按本公告3.2款规定提供其他证明材料)、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职称证书、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提供没有在正在施工和正在承接的工程项目中任职的承诺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4)拟派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书、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提供没有在正在施工和正在承接的工程项目中任职的承诺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5)企业及拟派项目经理业绩证明材料(提供施工图和竣工图原件,留存能反映建筑面积的关键页的复印件);
(6)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7)“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查询信息打印页;
(8)“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相关主体的查询信息打印页;
(9)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相关资料。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图纸费另计。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和《河南省通力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郑州市二七城乡更新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女士
电 话:0371-60809292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通力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忽先生
电话:0371-86525705,0371-86235702
2017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