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郑州市新泓再生水资源开发利用有限公司郑州豫能热电2×660mw燃煤供热机组再生水管线工程已由郑城规函〔2015〕383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郑州市新泓再生水资源开发利用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郑州市新泓再生水资源开发利用有限公司郑州豫能热电2×660mw燃煤供热机组再生水管线(穿越南水北调中线干线郑州1段)工程施工(二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报名。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郑州市新泓再生水资源开发利用有限公司郑州豫能热电2×660mw燃煤供热机组再生水管线工程施工(二次)
2.2 建设地点:郑州市穿越南水北调中线干线。
2.3 建设规模:工程总投资1.6亿元,总长度约16.7千米再生水管线。
2.4 本次招标范围、规模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共设一个标段;大型定向钻穿越南水北调中线干线郑州1段;ф1220*24 l485直缝埋弧焊钢管长度约730米,ф820*16 l485直缝埋弧焊钢管,长度约730米。
2.5 计划工期: 90 日历天
2.6质量要求:合格
2.7 合同估算价: 1000 万元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企业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即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其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派项目经理需提供劳动合同关系和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证明(需单位出具证明,并加盖企业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项目经理未经招标人同意在资格审查(如有)、投标期间及项目实施全过程不得进行更换,否则视为放弃投标及中标资格。
3.3企业及拟派项目经理业绩:自2011年以来承担过相近规模及以上类似管道工程施工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报名时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加盖骑缝章的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项目经理业绩合同需体现项目经理姓名,否则无效)。
3.4信誉:
(1)投标人具有单位注册地检查机关出具的有效的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须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的签字或盖章)。
(3)2013年1月1日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无工程建设生产安全事故、质量事故、合同争议纠纷引起的诉讼、仲裁(或虽有但无败诉的相关证明材料)违法行为记录及有关行政处罚,且未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形等。(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须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的签字或盖章)。
3.5 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13、2014、2015年财务审计报告)。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申请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2 月 13 日至2017年 2 月 17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郑州市文化路与优胜南路交叉口国奥大厦22楼2209室报名。
4.2 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资料:
(1)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身份证及其有关证明(劳动合同、社保证明)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施工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5)拟选派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劳动合同、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无在建工程证明(需单位出具证明,并加盖企业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
(6)企业及拟选派项目经理业绩证明(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报名时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加盖骑缝章的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项目经理业绩合同需体现项目经理姓名,否则无效)。
(7)2013、2014、2015年财务审计报告。
(8)投标人具有单位住所地检查机关出具的有效的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9)信誉要求中投标人所需的承诺。
(10)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相关资料。
注:除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三证不再要求提供原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网站查询页并加盖公司公章,其余证件、材料报名时须出示原件和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两套,以备监督部门核查。
5. 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接招标人通知5日内,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在(郑州市文化路与优胜南路交叉口国奥大厦22楼2209室)持单位介绍信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投标文件。
5.2招标文件售价每套10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1000元,招标结束后退还图纸时退还押金(无息)。在退还图纸时若存在损毁、遗失及污染等影响后期使用的问题,图纸押金概不退还。
6.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文件/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详见资审文件/招标文件,地点为郑州市淮河西路39号郑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三楼。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文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8.其他要求:
符合条件的报名单位少于或等于9家时,全部参加投标;符合条件的报名单位超过9家(不含9家)时,通过资格预审方式确定投标人,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郑州市新泓再生水资源开发利用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惠济区长虹路3号
联 系 人:刘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文化路与优胜南路交叉口西北角国奥大厦22层
联 系 人:徐工 郑工
电 话:0371-63976573/639761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