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公安局刑事警察支队文检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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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市公安局刑事警察支队文检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分类:其他招标工程专业分类:其他工程

开标时间:2017年03月03日09时30分
项目名称:刑警支队文检仪采购项目
机构项目编码:hb2017013120060002
项目联系人:张璐璐
项目联系电话:0310-5272010
采购人:刑警支队
采购人地址:邯郸市铁西大街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0-3258114
代理机构: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志新路8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0-5272010
预算金额:50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7年03月03日09时3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7-02-09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7-02-15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邯郸市行政服务大厅四楼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
开标地点:邯郸市行政服务四楼开标室三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基本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营业执照(具有与本项目相适应的生产或经营范围)、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供应商提供有“统一社会信用信代码”的营业执照即可)、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供应商提供有“统一社会信用信代码”的营业执照即可)、开户许可证、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记录的书面声明;2、投标人如是制造商应提供相关生产许可证明原件;如投标人为销售代理商应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原件或国内总代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专项授权书原件,同品牌同型号只能授权一家代理商参加投标(授权书上请注明设备型号)以报名时间先后顺序为准,只接受前一单位报名,不再接受其他生产商或代理、经销商报名3、开标时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否则投标无效;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国产产品。注:参与投标报名的企业须携带供应商资格要求中的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红色公章及法定代表人证明及身份证原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不接受彩色扫描件及传真件)到邯郸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平台进行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将依据投标申请人提交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查,只有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被允许购买招标文件。
采购数量:1批
技术要求:1、质量须达到国家有关验收规范合格要求标准。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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