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始县分水亭镇堰岗村组道路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固始县分水亭镇堰岗村组道路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分水亭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hc-zzzb-2017-004
2.2.建设地点:分水亭镇堰岗村
2.3.建设内容:计划新修c25砼水泥路11.016km。
2.4.质量要求:合格
2.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6.工期要求:90日历天
2.7.标段划分:划分为两个标段(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
第一标段:分水亭镇堰岗村组道路建设工程。
第二标段:分水亭镇堰岗村组道路建设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2.具备房屋建筑工程、公路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之一的企业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3.3.项目经理(建造师)具有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注册于本单位,不含临时),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中级以上职称,具有类似工程业绩且无在建工程;
3.4.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技术职称;
3.5.投标人 2014年1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中标通知书、合同等证明材料为准);
3.6. 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情况;企业具有近三年(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的,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提供相应年份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3.7. 投标人须具有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且在有效期内);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投标人可以投报2个标段(每标段拟派的项目经理不能重复),同时可获得2个标段中标资格。
4. 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须知:
4.1.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1月22日起至2017年1月26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郑州市郑东新区正光路与众旺路交叉口行署国际广场c座4楼招标部)进行报名,报名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候。
4.2.报名时需携带的资料: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提供带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类似业绩、无在建承诺书、职称证和身份证原件;技术负责人职称证和身份证原件;企业类似业绩证明材料;企业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验原件后留两份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4.3.本项目将采用资格后审。
4.4.招标文件每套每标段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府采购网》网站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分水亭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正光路与众旺路交叉口行署国际广场c座4楼
联系人:钤女士
联系电话: 0371-69102688
分水亭镇人民政府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7 年 1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