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鼎策工程顾问有限责任公司警务信息化视频指挥体系一期项目建设(鼎策zb-2016-35)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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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鼎策工程顾问有限责任公司警务信息化视频指挥体系一期项目建设(鼎策zb-2016-35)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分类:其他招标工程专业分类:其他工程

  广西鼎策工程顾问有限责任公司受东兴市公安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警务信息化视频指挥体系一期项目建设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警务信息化视频指挥体系一期项目建设

项目编号:鼎策zb-2016-35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项目联系电话:15807706631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东兴市公安局

地址:东兴市公安局

联系方式:康赵强 ;联系电话:1378810908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鼎策工程顾问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工;联系电话:15807706631

代理机构地址: 东兴市大坪路400号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及经财政部门批准的政府采购计划,广西鼎策工程顾问有限责任公司受东兴市公安局委托,经东兴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审批(采购计划审批编号:dxzc2016089),现就警务信息化视频指挥体系一期项目建设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警务信息化视频指挥体系一期项目建设

    二、项目编号:鼎策zb-2016-35

三、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集中采购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采购预算:164.3万元

采购内容:警务信息化视频指挥体系一期项目建设设备, 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六、投标人资格及要求

1.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招标采购货物,具备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本分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16年4月7日至2016年4月15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公休日和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广西鼎策工程顾问有限责任公司防城港分公司(地址:东兴市大坪路400号)。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250元,售后不退。

4.购买招标文件所需递交材料:由潜在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本人有效的身份证及以下资料到购买招标文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如为委托)、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已经实施“三证合一”的区域,不须提供)、报名期内防城港市人民检察院或东兴市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复印件,上述所有资料须加盖单位公章,提供原件核查,资料通过核查的方可购买招标文件。(防城港市人民检察院联系电话:0770-2816062、东兴市人民检察院联系电话:0770-7682525)。

八、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6000元。

投标人应于2016年4月26日下午17时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电汇、转账等形式交至采购代理机构如下账户:

开户名称:广西鼎策工程顾问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南宁市金湖北路支行

银行帐号:4500  1604  2640  5070  0796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6年4月27日下午15时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东兴市财政局办公楼四楼开标室(东兴市财源路33号),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的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6年4月27日下午15时整截标后在东兴市财政局办公楼四楼开标室(东兴市财源路33号),投标人必须派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会议(法定代表人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和身份证出席、保证金到帐证明材料;委托代理人须携带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出席、保证金到帐证明材料。)

十一、网上查询地址

  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gxzfcg.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dxcgw.gov.cn(东兴市政府采购网)。

十二、业务咨询

采购单位联系人:康赵强 ;联系电话:13788109088     

采购单位地址:东兴市公安局

采购项目负责人:张工;联系电话:15807706631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东兴市大坪路400号

   十三、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东兴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770-7672701。

                                          

                               

 

 

                 广西鼎策工程顾问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4月7日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由潜在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本人有效的身份证及以下资料到购买招标文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如为委托)、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已经实施“三证合一”的区域,不须提供)、报名期内防城港市人民检察院或东兴市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复印件,上述所有资料须加盖单位公章,提供原件核查,资料通过核查的方可购买招标文件。(防城港市人民检察院联系电话:0770-2816062、东兴市人民检察院联系电话:0770-7682525)。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64.3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4月07日 08:00 至 2016年04月15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东兴市大坪路400号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4月27日 15: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4月27日 15:30

六、开标地点:

东兴市财政局办公楼四楼开标室(东兴市财源路33号)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项目名称:警务信息化视频指挥体系一期项目建设

    二、项目编号:鼎策zb-2016-35

三、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集中采购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采购预算:164.3万元

 

 

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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