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城建咨询有限公司受全州县城北新区管理委员会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全州县城北新区桂北初中、建盛路、建新路系列项目建设—移交(bt)投融资商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全州县城北新区桂北初中、建盛路、建新路系列项目建设—移交(bt)投融资商
项目编号:gjzx-2016-13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唐工
项目联系电话: 0773-4811633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全州县城北新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桂林市全州县城北新区
联系方式:唐工 0773-481163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城建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秦工0773-2826203
代理机构地址: 桂林市滨江路18号滨江大厦5楼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本招标项目全州县城北新区桂北初中、建盛路、建新路系列项目已由全州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全发改研字[2015]3号文和全发改研字[2013]25号文和全发改研字[2015]11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bt等多渠道融资 ,招标人为全州县城北新区管理委员会,本项目采用bt模式进行投资建设,通过公开招标选定bt项目投资建设方(以下简称中标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名称:全州县城北新区桂北初中、建盛路、建新路系列项目
1.2建设地点:全州县城北新区
1.3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本项目包括以下3个子项目,各子项目的名称及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如下:
子项目1:桂北初中,规划用地面积约56667m2,总建筑面积约40200 m2,建设内容为教学楼、业务楼、实验楼、食堂、学生公寓、体育设施及校园配套的道路、给排水、路灯、绿化、围墙、大门等工程。总投资约9867.14万元。
子项目2:建盛路,道路长约1013米,红线宽24米,道路面积约24312 m2。建设内容为道路工程、雨污管道工程、路灯、绿化、交通设施建设工程等(不含给水、电力、电信管网等建设)。投资估算约1700万元;
子项目3:建新路,道路长约786米,红线宽20米,道路面积约15720m2。建设内容为道路工程、雨污管道工程、路灯、绿化、交通设施建设工程等(不含给水、电力、电信管网等建设)。投资估算约1300万元;
上述三项估算投资合计12867.14万元。
1.4 建设工期:14个月
1.5投融资承诺:社会资本投融资额100%。
1.7投融资款注入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1.8招标范围:项目投资、建设、移交
1.9质量要求:移交工程质量达到国家规范要求的合格标准。
1.10投资建设模式:本项目采取“投资一建设—移交”的方式实施:项目业主面向社会公开选择投资建设方,与其签订相关投资建设移交合同;投资建设方作为项目的投资、建设主体并自行组织施工,按照投资建设移交合同的约定开展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项目业主按约定接收项目,支付回购款项。
2. 回购说明:
2.1回购主体:全州县城北新区管理委员代表全州县人民政府回购;
2.2回购方式:全州县城北新区管理委员会拟用全州县城北新区b12地块靠东(约66亩)和a27地块(约48亩)土地出让金收益回购本项目,即用上述土地通过招标、拍卖或挂牌交易后的土地出让金支付本项目的回购款。
2.3 回购时间:项目自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回购款。(详见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备融资能力和建设管理能力的独立法人单位,按原资质标准建建 [2001]82号文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房屋建筑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按新资质标准建市 [2014]159号文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2必须具备相应的资金实力,要求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公司,且要求注册资金2000万元及以上,自有资金7000万元以上。
3.3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及相应的偿债能力;
3.4投标人遵纪守法,依规办事,没有违法违纪不良纪录。
3.5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必须持同时持有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中的聘用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如果同一项目经理不同时具备上述2个注册专业,可以投入2个分别具有上述2个专业的中的1个专业的项目经理(一正一副)(注册证书中的聘用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3.7开标前,投标人须到全州县检察院反贪局办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手续(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查询)
注:以上条件需同时具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时间:2016年4 月6日至2016年4月14日,每日上午8:30 时至12:0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00 时(法定公休、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全州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全州县创业大厦2楼0227室)
联系人:秦工 联系电话:18978697773(本机只在报名期间开通)
4.2报名时,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本人携带以下资料前来刷卡购买:专职投标员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已实施“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企业税务登记证书副本(已实施“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企业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如是授权的,提供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身份证、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出具时间应处于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期间)
注:以上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企业法人资格证明书(或授权书)为原件】,报名时提供原件核查,复印件须与原件相一致。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图纸资料按成本价另售,售后不退。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日内寄送。
4.4招标文件(不含图纸)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4.5图纸资料按印刷成本售卖。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4月 26日09时30分,地点为全州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全州县创业大厦2楼0227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专职投标员应本人提交投标文件,并持专职投标员、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刷卡通过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广西招标投标监督网(http://ztb.gxi.gov.cn)、
全州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lquanzhou.gov.cn)
7.招标投标活动监督检查部门及电话
全州县建筑安装工程招标站 联系电话:0773-4822806
全州县国有资金投资项目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773-4828118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全州县城北新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桂林市全州县城北新区
联系人: 唐敏
电 话: 0773-4811633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城建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桂林市滨江路18号滨江大厦5楼
邮 编: 541001
联 系人: 秦国军
电话(传真): 0773-2826203
邮件地址: 574447033@qq.com
招标人(盖章):全州县城北新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广西城建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管理部门(盖章):全州县建筑安装工程招标站
全州县国有资金投资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日期:2016年4月5日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具备融资能力和建设管理能力的独立法人单位,按原资质标准建建 [2001]82号文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房屋建筑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按新资质标准建市 [2014]159号文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3.2必须具备相应的资金实力,要求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公司,且要求注册资金2000万元及以上,自有资金7000万元以上。3.3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及相应的偿债能力;3.4投标人遵纪守法,依规办事,没有违法违纪不良纪录。3.5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必须持同时持有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中的聘用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如果同一项目经理不同时具备上述2个注册专业,可以投入2个分别具有上述2个专业的中的1个专业的项目经理(一正一副)(注册证书中的聘用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3.6本次招 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开标前,投标人须到全州县检察院反贪局办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手续(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查询) 注:以上条件需同时具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2867.14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4月06日 08:30 至 2016年04月14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全州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全州县创业大厦2楼0227室)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全州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全州县创业大厦2楼0227室)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4月26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4月26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全州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全州县创业大厦2楼0227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