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受贵港市兴港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10#、11#楼工程质量检测及建筑材料试验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10#、11#楼工程质量检测及建筑材料试验
项目编号:bjjz-2016-gx-0307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妍妍
项目联系电话:0775-4358264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贵港市兴港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贵港市迎宾大道883号
联系方式:0775-4579054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刘妍妍 0775-4358264
代理机构地址: 贵港市龙珠别墅3135号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贵港市港城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保障性住房)10号、11号楼工程质量检测及建筑材料试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财政部门批准的政府采购计划(638)批准,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项目业主)贵港市兴港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委托,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贵港市中心城区。
建设规模:贵港市港城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保障性住房总建筑面积450357㎡,其中10号、11号楼为地下二层、地上二十九层建筑、总建筑为41000 ㎡。
本次招标项目的政府采购控制价:人民币肆拾伍万零伍元整(¥450005.00)。
招标范围:10号、11号楼工程质量检测及建筑材料试验,包含见证取样类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建筑节能检测、建筑物附属设备安装工程检测等(不包含桩基检测、防雷检测、沉降检测、消防检测)。具体检测范围及数量以施工图及有关规范要求为准。
工期: 根据施工进度完成工程质量检测,每项检测完成后2个工作日内出具检测成果报告,其余检测按工程进度出具检测报告。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六条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3.2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检测机构。
3.3具有省级或省级以上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资质范围必须包含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建筑物附属设备安装工程检测(水电检测)、见证取样检测资质并通过节能试验项目的计量认证(或节能检测资质),并获得省级(自治区)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合格认证cma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3.4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中级及以上的工程师职称且具有建筑行业检测资格证书。
3.5业绩要求:投标人2013年以来至少完成过一项类似工程检测项目业绩,类似工程检测项目是指:房屋建筑工程质量检测项目且在该检测项目中含有主体结构现场检测、见证取样检测内容、节能检测等(须提供项目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3.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应经检察机关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确认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后,方可有资格参加投标。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
4.1本项目招标文件由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统一代售,实行无记名方式,只对个人身份登记方式代售。
4.2投标报名:潜在投标人代表(简称报名人,下同)请于2016年4月5日至2016年4月14日工作时间(工作日,北京时间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贵港市文化商业广场东侧龙脉华庭3栋2楼大厅)报名。
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由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携带:(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含有主体结构现场检测、建筑节能检测、见证取样检测、附属设备安装工程检测等内容)复印件,(3)省级(自治区)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合格认证cma认证证书复印件,(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5)被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6)潜在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经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材料复印件(查询函开具日期应在招标公告期内),以上材料属复印件的均须加盖单位公章,材料合格且齐备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联系人:黄健林,联系电话:0775-2911848。
4.3标书费支付:报名人持本人银联卡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刷卡支付。
4.4标书费金额: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0.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5文件领取:报名人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支付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填写的回执单,经核实后领取招标文件。本次招标文件不接受邮购方式发售。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和地点:2016年4月27日9时30分在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贵港市文化商业广场东侧龙脉华庭3栋2楼大厅)公开开标。
6、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人应在2016年4月26日17时30分前将投标保证金交纳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指定账户。投标交纳形式:转账或电汇。投标保证金的数额要求如下:
10号、11号楼工程质量检测及建筑材料试验 金额为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 )。
6.2投标保证金缴纳帐户
6.2.1、帐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港市贵城支行
账 号:2116710029200002777
6.2.2、帐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贵港城北支行
帐 号:45050175009300000011
6.2.3、帐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贵港桂林路支行
账 号:611968303726
6.2.4、帐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农行贵港分行港北分理处
账 号:20455301040007744
6.2.5、帐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贵港分行
账 号:458100100018010125245
6.2.6、帐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贵港分行
账 号:800097502589899
6.2.7、帐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柳州银行贵港分行
账 号:60700500000000001459
7、质疑与投诉
投标报名后,投标人若对本项目招标文件或招标过程有质疑或投诉的,请以单位实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材料以书面形式提出,并附报名回执单复印件。
8、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人:贵港市兴港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何工 联系人:刘妍妍
电 话:0775-4579054 电话:0775-4358264
地 址:贵港市迎宾大道883号 传真:0775-4358251
地址:贵港市龙珠别墅3135号
9、发布公告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gxzfcg.gov.cn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zfcg.ggcz.gov.cn(贵港市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告。
10、交易服务单位: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11、监督部门及联系电话: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联系电话:0775-4560240
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
2016 年4月6日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六条的投标人资格条件。2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检测机构。3具有省级或省级以上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资质范围必须包含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建筑物附属设备安装工程检测(水电检测)、见证取样检测资质并通过节能试验项目的计量认证(或节能检测资质),并获得省级(自治区)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合格认证cma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40.0005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4月06日 09:00 至 2016年04月14日 10:19(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贵港市文化商业广场东侧龙脉华庭3栋2楼大厅)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4月27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4月27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贵港市文化商业广场东侧龙脉华庭3栋2楼大厅)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无